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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温泉合法化 新北市业者缴取用费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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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0日讯】(据中广新闻李书璇报导)新北市水利局今天表示,根据最新清查温泉取用费缴费结果显示,辖内各温泉业者配合缴纳情况非常踊跃,不但原分年度缴纳的业者,纷纷一次就缴清费用,甚至还有业者提前缴纳,相当配合;市府也表示,接下来也会针对还没有取得合法水权状的温泉业者,积极辅导他们合法化。

为了落实温泉资源保育,政府根据温泉法开征温泉取用费,辖内有不少温泉的新北市政府表示,从今年开征温泉取用费以来,所有业者都在期限内全数缴纳完毕,业者都很积极配合,到3月15号为止,应收笔数共45笔,应收金额总计为新台币196万多元,因为部分业者提前缴清费用,实际收缴金额更达到294万多元。

水利局也说,温泉取用费第二阶段会对于还没有取得合法水权状的温泉业者,和观光局及其他相关局处研议,辅导他们取得合法温泉水权登记及取得温泉标章;而观光旅游局目前在乌来温泉区进行公共管线设置工程,可以由公共管线供应温泉水的区域,水利局强调将配合观光旅游局,辅导温泉业者接用公共管线;至于其他没有设置公共管线区域的温泉业者,如果每天用水量低于70立方公尺,无地质灾害的的危险者,他们同意可以用简易温泉开发许可的方式,让业者取得合法温泉水权状;另其他既有温泉井,可以用温泉使用现况报告书,取得合法温泉水权状。

水利局也说,现行的温泉开发许可审查费最低7万元,如果以简易开发申请,市府将研议降低温泉审查费,以鼓励温泉业者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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