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張貼淫穢侮辱內容 布市男被判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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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編譯報導)一澳洲男子在臉書(Facebook)網站的多個紀念兩個被殺害學童的網頁上張貼兒童色情圖片和侮辱言辭而被判入獄三年。這是世界上首起在臉書上張貼淫穢侮辱內容而獲罪的案例。

據郵政快報報導,居住在布里斯本南部塔拉金迪(Tarragindi)的29歲男子漢普森(Bradley Paul Hampson),在臉書紀念一12歲男孩和一9歲班達伯格(Bundaberg)女孩的網頁上張貼極具辱罵性的詞句和照片而被布里斯本地方法院認定有罪,判處三年徒刑。這名男孩在布里斯本的一所學校被人刺死,而那名女孩則被人綁架後謀殺。

漢普森被以利用互聯網對死者進行侮辱罪,和於去年 2月14日到6月4日之間持有和散發兒童色情材料的兩項罪名被起訴,該案的檢察官說,漢普森「張貼」了一個受害人嘴邊畫有陰莖並寫有「哦,我終於死了」、 「活該」等極具侮辱性詞句的照片。法庭知道這兩個孩子的死亡曾在全國被媒體廣泛報導,但根據昆省法律,這兩個孩子的身份不能予以公開。

保羅漢普於週五認罪,審理此案的法官奧布萊恩(Kerry O’Brien)判處保羅漢普森入獄三年,並下令其服刑一年後釋放,另外兩年為獄外感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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