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始 洛城戶外餐飲場所禁煙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洛杉磯報導)洛杉磯市3月8日開始實施戶外餐飲場所禁止吸煙新規定,洛杉磯縣公眾健康廳(Los Angeles County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3日協同洛杉磯市長維拉萊格沙﹙Villaraigosa﹚、議員(TomsLaBonge﹚向公眾說明洛杉磯市禁止在包括餐廳露台、咖啡座、美食廣場、販售食物的手推車及流動餐車在內的戶外餐飲場所吸煙的新規定。
  
洛杉磯縣公眾健康廳廳長兼健康官員菲爾德﹙Jonathan E. Fielding﹚醫師表示,洛杉磯縣絕大多數居民約 85.7 %都不吸煙,數據顯示甚至許多吸煙者都偏好在無煙的環境中用餐。這條將於3月8日生效的新法規,使洛杉磯成為全國禁止在戶外餐飲場所吸煙的最大城市,同時亦是持續洛杉磯縣對其居民的承諾,保護他們的健康,並且減少他們得到心臟病、癌症、肺氣腫及其他與吸煙有關疾病的危險。這是洛杉磯縣在禁煙工作中,對洛市減少居民曝露於二手煙中有害化學物質的進一步努力。
  
這條法規禁止在洛杉磯市內距離包括美食廣場在內的戶外餐飲場所10英呎之內吸煙,或是距離食物販售亭、手推車、流動餐車40英呎之內吸煙。從2011年3月8日起,受影響的餐飲業者必須規勸食客不得在規定的範圍內吸煙,並且張貼具體措辭的標示以及全球通用的「禁煙」標誌。
  
市長維拉萊格沙表示,洛杉磯市民已經享受無煙的公園、海灘和農夫市場,現在更往前邁出一大步,可以充分享受洛杉磯市美好的戶外餐飲服務,而且不必再曝露於有毒的二手煙中,洛杉磯市繼續帶領健康生活的腳步,感謝大家的努力,洛縣居民將共同享有美食和美好乾淨的空氣。
  
由加州禁止在洛市餐廳及酒吧內吸煙的法規延伸而來的這條規定,在2010年1月經洛杉磯市議會全票通過。
  
受影響的業者得到一年的緩衝期,在此期間他們必須張貼與新規定有關的具教育性通告。在本法規落實之後,洛杉磯將加入比佛利山、卡拉巴斯、格蘭岱爾、巴沙迪納及聖塔莫尼卡的行列,同為洛杉磯縣內禁止在戶外餐飲場所吸煙的城市。包括食客與餐飲業者在內的違規者,將面臨最高500美元的罰金。
  
為了協助目前仍在吸煙的人士,或是已經戒煙但希望幫助朋友或家人戒除致命煙癮的人士,洛杉磯居民可以登入LAQuits.com查看有關戒煙的說明與資源,或是打電話1-800-NO-BUTTS。這是一個免費而且保密的電話諮詢熱線,該熱線提供英語、西語、華語、韓語、越南語及TDD/TYY服務,同時協助有意戒除咀嚼煙草者,並有專家協助十幾歲的青少年與懷孕婦女戒煙。

相關新聞
洛杉磯擬在露天餐館禁煙
洛杉磯市通過在農貿市場禁煙提議
加州查獲75噸來自中國的非法煙花
作高智晟壁畫償夙願 逃美教師找到人生新起點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