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打球傷及隊友 被判5月徒刑

人氣: 8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2日電)新北市1名從事教職的黃姓男子,與朋友練習羽毛球雙打時,不慎揮拍打中隊友右眼,導致隊友右眼視力受損,遭控傷害。法院審理,以過失傷害罪,判處黃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現年29歲的黃姓男子去年5月間,與友人在新北市1所中學體育館練習羽毛球雙打,並與1名呂姓女子搭擋。球賽進行間,黃、呂為同時搶救對手回擊的球,呂女後退、黃男也前進揮拍,黃卻不慎以反手拍揮到呂女的右眼,造成呂右眼外傷及玻璃體出血,矯正後右眼視力只剩0.7。

呂女事後對黃男提出傷害告訴,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揮拍擊中呂女右眼,但否認有過失,並主張運動傷害是社會上可容許的風險。

法官審理認為,2人搭擋進行雙打羽毛球時,應以眼睛餘光注意同隊隊友狀況,若遇到難以處理的球,更應謹慎揮拍,避免傷及隊友。

法官認為,黃男因疏於注意貿然揮拍,導致呂女受傷,造成日常生活不便,並審酌黃男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但因沒有前科,以過失傷害罪判處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