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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擬撤法案 議會興師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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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台中市議會明天將召開法規委員會,審議「台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天臨時收到市府擬緊急撤回法案的電子公文,議會秘書長陳健楷下午代表到市府表達不滿。

台中市議會排定10日審議「台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天卻臨時收到市府都市發展局的電子公文要求撤回法案,以後再循法定程序提送議會審議。

陳健楷下午由台中市議員黃仁陪同,到市府法制局向局長林月棗表達不滿及抗議,認為已依法定程序排進議程審議的法案,市府逕自要求撤回法案,此舉不僅藐視議會,且有違法之虞。

林月棗表示,因為部分公會團體對於土石方的認定及管理制度有歧見,都發局認為應再擇期邀集相關公會團體研商,讓條文更周延,才會行文要求撤回。不過,都發局在行文前,應該先徵詢及報告議會,以示尊重,過程中要更審慎一點。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也表示,這項草案在立法過程中,因為有不同意見,希望立法前能儘量溝通,未來執法時會比較順暢。由於對土石方的處理,原台中縣、市自治條例規定不同,都發局想先撤回法案再行協調溝通,但還是要尊重議會的決定。

台中市政府提出的「台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是維持原台中市的做法,營建賸餘土石方可逕行交易;這項條例草案已送市議會審議,法規委員會排定10日進行審議。

不過,多數市議會法規委員會議員不支持市府版草案,而是主張營建賸餘土石方比照其他縣市以「廢棄土」名義送進土石場處理。而台中市建築投資公會日前則公開要求維持市府版草案,可以逕行交易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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