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遭受的十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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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上海法輪功學員周斌,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遭受長達近十年的迫害。

周斌,原為房地產業者,家住上海長寧區天山路附近,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上海長寧區公安分局國保王玨等警察非法抓捕了周斌、王雪飛二人。中共公檢法人員對周斌進行了刑訊逼供,並秘密逮捕,不告知家人,甚至連開庭的日子也沒有通知其家人,直到後來周斌入獄後,父母才知道周斌下落。據悉,周斌被非法判刑的時間約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左右。周斌被劫持到看守所後,向周圍的人講述法輪功基本情況,警察就將其長時間背銬。

周斌二零零二年初被劫持到提籃橋監獄迫害。據悉,在上海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先被劫持到上海新收犯監獄報個到,然後馬上被劫持到提籃橋,隨後就被關進小監面壁。小監裡基本沒有其它設施,只有一個馬桶。法輪功學員就這樣二十四小時在裡面,不准活動,不准看書。沒有床的時候,被強迫坐在地板上,雙腳伸直,甚至冬天不准穿襪子,手或者背在後面,或者強迫放在腿上,或者雙手伸直放在兩側成四十五度,一動也不能動。一般人坐二十分鐘就受不了了,而法輪功學員被迫每天從早上五點半坐到晚上八點半,要坐十五個小時以上。那裏放風機會很少,基本沒有。特別是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像周斌、熊文旗、瞿延來等人根本沒有放風的經歷。坐的時間長了,活動一下手腳都是很奢侈的事情,稍有動作,一些看管犯會馬上來制止。
剛開始,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和死刑犯關押在一起,警察是有意製造這樣的恐怖氣氛。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中隊,原是關押死刑犯的中隊,原名叫「青年實驗中隊」,簡稱「青中」,是整個上海監獄系統裡最嚴酷的地方。為了製造心理恐怖和防止法輪功學員之間的交流,監獄令三個刑事犯二十四小時三班倒監視迫害法輪功學員。

由於周斌信念非常堅定,向所有的人聲明法輪大法是偉大的宇宙大法。以戴文龍為首的警察軟硬兼施,想要「轉化」 他(即逼迫他放棄信仰法輪功),都無法達到目的。為此,警察煽動指使刑事犯人,對他極盡欺騙、侮辱、造謠中傷之能事。組織刑事犯召開批鬥會,通過人整人手法,製造痛苦和恐怖氣氛。並多次指使看管犯人挑起事端,動手毆打,致使他原本在看守所就被致殘的身體,常常傷痕纍纍。看管犯毆打他,反誣周斌先動手,而警察戴文龍就以偽善面目,冠冕堂皇的表示會查清事實,分清責任,而接下來就把打人者的反誣作為「事實真相」,再次侮辱、謾罵、詆譭周斌人格。警察限制周斌開大帳(在押人員購買日用品、食品等),而又指使犯人明目張膽地剋扣他的飯菜,開飯時總是給他很少菜。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左右,上海松江女子監獄組織部份所謂「已轉化的」人到提籃橋監獄談甚麼「體會」,讓他們親情會見(參加的學員基本是夫妻或朋友,男女雙方都已被非法判刑)。當時見面地點在提籃橋監獄的小禮堂,周斌被二個刑事犯攙扶著走進來,坐下時需二個人扶著,站起時也需要他們幫助,緩慢艱難的站起來。當時在場的人們看到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學員們心裏都很難過。周斌和女子監獄的王雪飛是朋友,同時被抓,周斌被非法判了十二年,王雪飛被非法判十一年。王雪飛在女子監獄違心做了妥協,獄警們便安排她和周斌會見。周斌被迫害成這樣,對女子監獄去的每個已「轉化」的人都是一個觸動。回來後沒多久,多數學員都醒悟了,很多人陸續寫了嚴正聲明。

二零零四年,有一次,周斌僅僅因為睡覺時雙腿彎曲,看管犯上告說周斌在煉功,警察竟然指使看管犯毆打,並關在小監的同時雙手緊緊的銬上手銬。二零零四年底,警察戴文龍給他上皮帶銬(手在身體兩邊被約二十公分寬的皮帶連腰銬上,上身除頭外不能動彈),長達數月,身體被緊緊約束,人非常痛苦,也不許洗澡,渾身發臭。一次(時間大約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份左右)周斌盤腿打坐,幾名看管一擁而上毆打他,其中一個還跳起來拿腳踹他的關節,小監房裡面像爆炸一樣,就聽到幾個人發力打人的嘿嘿聲。當時一名當班獄警通過探頭瞭解到情況後,給小隊長戴文龍通報了打人的消息,但是這兩人都沒有出面制止。第二天,戴文龍氣勢洶洶地跑過來,站在關押周斌的小房間門口,叫囂說,我知道你被打了,我就是不管!這次毆打,周斌的腿腳受傷厲害,很長一段時間走路都一瘸一拐。打人者沒有受到任何處理。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周斌在雙手被銬、關在小監的情況下,又被警察指使看管犯殘暴毆打,致使其下身生殖器部位被打成重傷。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如此下流的流氓手段之後,警察又試圖掩蓋真相,指使犯人講假話、做偽證,以此來欺騙世人。行凶責任者包括:上海提籃橋監獄長稱為「最年輕、最有前途」的大隊長歐利剛,還有中隊指導員張健,迫害周斌的主管隊長戴文龍、小隊長郭海。

針對此事,周斌的母親向上海市有關部門寫信反映情況,要求追究有關監獄警察的相關責任,保障其兒子一切法律所規定的應有的權利,如申訴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保障,衛生條件的保障,正常探視、通信的權利,等等。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曾發表了此信。以上要求的正當權利,沒有一項落實的,周斌被殘酷毆打、虐待,沒有任何一個責任人因此而被處理,不管是直接動手的人,還是在背後指使的警察,還是包庇這些惡劣行為的所謂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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