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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罪取消追诉期 台法部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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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4日电)台湾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林锦村今天表示,有关取消杀人罪等严重罪行的追诉时效限制,如果外国有立法例,而社会各界也有共识,法务部的立场是“不反对”。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谢国梁今天召开“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修法取消杀人罪追诉时效”记者会,林锦村在会中指出,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务部不反对取消追诉时效的限制。

林锦村说,所谓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外国已经有立法例,以及国内社会有高度共识;其中外国立法例部分,目前德国、美国等国家已经取消追诉时效限制,如果社会有高度共识,那么法务部不会反对取消追诉时效限制。

至于如何界定社会有高度共识,林锦村回答媒体询问时说,包括立法院、法律学者、实务界、民间团体,以及社会舆论,如果都赞成取消杀人罪的追诉时效限制,那么法务部也不会反对,不排除提出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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