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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農業區內工廠 新北市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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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新北市13日電)根據行政院版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特定農業區」變更將從嚴。新北市泰山、樹林一帶,一大片工廠都位於特定農業區,究竟要留要拆,令市府頭疼。

根據新北市地政局的資料,新北市一共有2509公頃「特定農業區」土地,其中泰山(含部分五股)77公頃及大柑園地區(樹林、三峽、鶯歌)606公頃,早已被開發利用,一整片都是鐵皮工廠,幾乎沒有農田。

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在市政會議上表示,泰山等地特定農業區「種工廠」的現象是事實,有一定的歷史背景,現在很難說誰對誰錯,連中央主管機關也有不同意見。

他指出,站在經濟部立場,這些工廠貢獻了稅收和就業機會,應該輔導合法;內政部和農委會則認為,農業區本就不該蓋工廠,「違規就是違規,為何要輔導。」

朱立倫表示,若強制拆遷,最後只會把廠商趕到中國大陸、趕到東南亞,「合法很重要,合理、合情也很重要。」但若不拆,旁邊合法工業區容積率有一定規定,工廠蓋的整整齊齊,農地內的工廠卻亂建一通,消防安全堪慮,景觀更是免談,一般民眾也會納悶為何會「一市兩制」?

朱立倫擔心,大埔徵地事件後,未來「特定農業區」的限制將更為嚴格,泰山、樹林地區的工廠已存在20、30年,土地長期被水泥封住,就算全部拆除,也無法再種植農作物。

朱立倫在會議上要求地政局作通盤檢討,該保留的農地就保留,不符合優良農田標準的農地,則考慮先改為「一般農業區」,符合土地使用現況,也方便未來的都市計畫。

根據地政局統計,新北市較大片的特定農業區,泰山、大柑園地區已幾乎是鐵皮工廠;樹林、鶯歌、三峽等區(大柑園之外)的191公頃,多為農用,少數為工廠;三芝、淡水、金山的1635公頃,仍以農用為主。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中,除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外,也規定除非基於公益性公共事業,或重大國家建設的必要,不得徵收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以保護寶貴的土地資源及確保糧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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