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财申报拟不公开 监委:公开有违个资法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为了延揽优秀人才进入政府服务,府院党高层五人小组会议在本周开会时曾讨论,是否修改财产申报法,让未来公职人员仍需依法申报财产,但必要时才对外公开。行政院长陈冲表示,当时讨论是针对公股董监事,因为现行的法律会很不容易找到人,才会考虑做合理化的安排,并非针对入阁的问题。

陈冲表示,入阁当然要遵照相关法令规定,但府院党曾交换意见,主要是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也须申报财产,造成延揽人才困难。他说,府院党交换意见,讨论是否能有合理化安排,延揽人才出任公股董事。

监察委员李复甸则说,财产申报和公开是两个概念,个资法都已上路,但却要政务人员公开私人财产等资讯,是违反逻辑的做法。

李复甸表示,当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起草时,主要是针对能预先知道政策的对象,例如各部会首长、政务委员等,必须要申报、公布财产,人数规范并不 多,但后来当时的立法机关却将法官、各机关中与采购相关职务的人士统统纳入法条,把防贪的概念含括进来,但防贪应属司法作为,宜透过监听、搜索等司法强制 方式来处理贪污案件。

李复甸说,政务官申报财产,理应没有受到怀疑时就不用公开。◇

(责任编辑:明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