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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勞動檢查 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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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101年對企業實施勞動條件檢查中,除申訴檢舉案外,並主動辦理人力派遣業、大型要派公司、大賣場業、寒、暑假工讀生、建教合作生、高科技業、保全業、醫療業、國道客運業等多項專案勞動條件檢查,總計檢查1,593家次,裁處罰鍰1,063件,開罰總金額為3,089萬元。較去年無論在檢查及罰鍰件數均大為增加。

企業違反勞基法情形,以超時加班289件(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未依法給付加班費210件(同法第24條:延長工時未加給三分之一及三分之二工資)及未給例假日138件(同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為最多。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表示,勞工超時工作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情形仍多,102年會將這兩項列入重點檢查項目。

該局呼籲轄內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維護勞工權益,達到勞資雙贏。若發現有違法情事,會依法裁處罰鍰,若未改善者最高可處罰30萬元,並每2個月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於網站。勞工如有勞動權益受損情形,除可向該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外,亦可撥打專線(03-3323530或1999縣民服務熱線洽詢)檢舉違法企業。(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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