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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不彰 地下油行拒千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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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中市一家被勒令停業的地下油行,可以不繳千萬罰款、照常營業,24日的市政會議上,市長胡志強動怒說:「我不解勒令停業後,為何業者還可以繼續營業?」他嚴詞表示:「公權力不彰算什麼政府?」要求立即聯合小組處理,勒令停業。

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日前破獲南屯區一家地下油行,多次遭取締、累積罰款超過千萬,卻一毛未繳,遭停業後又能悄悄復工。胡志強表示,地下油行無異「地下炸彈」,是公安危險,要求經發局聯合警察局、消防局盡速處理。

胡志強認為,公務員不該拿一些理由推拖為什麼做不到,而是該找出解決辦法。他說,公權力不彰,放任地下油行存在,甚至還發放折價券,讓他感到很慚愧。他要求經發局針對每個商業登記變更都要查,了解名下有無存款、納稅紀錄?避免人頭戶。

對於油行究竟積欠多少罰款?法制局長林月棗說,經過調查,業者最早是92年原台中縣府稽查了9次,罰款900萬元,但因業者使用人頭帳戶,查不到任何財產,所以無法強制執行,今已結案。之後,業者轉移到台中市來,市府是在今年4月由經發局查處到這家油行,5月分開單罰款100萬元,法制局已送交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經發局長王誕生指出,今年4月會同警察局到場稽查,就已沒收機具要求立即停業,但警方又查獲業者重起爐灶、悄悄復工。他說,業者使用人頭帳戶,名下沒有財產,即使作成法院判決也奈何不了投機業者。

王誕生強調,這家地下油行每年都有強制執行催繳罰款,也勒令停業,他希望未來警察局臨檢時,若發現已勒令停業的業者復工,能與經發局聯繫,不然往往都在商業登記時才發現,而若能成立E化平台,橫向聯繫,才具嚇阻作用。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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