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27年徒刑 獲賠13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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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肖雲佛州塔城編譯報導)2月24日(週五),佛州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將對因為錯誤審判而被監禁27年的原布裡瓦德郡(Brevard)居民賠償135萬美元。

威廉‧狄龍(William Dillon)今年52歲,曾被誤判為謀殺凶手而被監禁27年。出獄後,他堅持上訴,經過三年的訴訟,終於得到補償。

1981年,名叫詹姆斯‧德沃夏克的人被殺,其殘傷的屍體在卡諾瓦海灘被發現。有目擊者說,看見狄龍曾經呆在屍體的附近。執法委認為,狄龍的不認罪託詞是不可靠的,於是在1981年8月17日判他為謀殺凶手,監禁27年。

在2005年,「無辜獲罪計劃組」對狄龍的案件進行研究,測試了當時在法庭上使用的一件帶有血跡的T恤衫。一位DNA專家確認,至少有其他兩個人穿過那件帶有血跡的T恤衫。通過微量測試,狄龍的DNA並沒有在那件T恤衫上面。2008年12月份,在狄龍獲得了新的審判程序後,檢察官否定了以前所有的判定,而且許多最初審判時的證人都已去世,因而檢察院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狄龍有罪。

另外,狄龍案件的一個關鍵見證人是一位已故的警犬訓犬員,他曾在布裡瓦德郡(Brevard)的許多審判案件中作證。當時,他把狄龍身上的氣味與帶有受害者血跡的一件T恤衫連繫在一起。但是後來,亞利桑那州和佛州的法官都表示,那位警犬訓犬員是一個騙子。

狄龍的案件是由前佛州州立大學校長、法學教授塔爾鮑特‧德阿拉博特(Talbot D’Alemberte)和可可城(Cocoa)遊說人蓋伊‧斯皮爾曼(Guy Spearman)承擔上訴,他們對該案件的付出都不收費。

在過去的兩年裡,參議院議長邁克‧哈利朵普拉斯(Mike Haridopolos)的努力極大地幫助了狄龍的案件。在去年的年度議會上,儘管參議院對於狄龍沒有犯下謀殺罪行擁有足夠的證據,但是,眾議院卻拒絕考慮賠償狄龍。但是週五,眾議院最終宣佈以107-5票通過了對狄龍的賠償法案,聽到投票結果後,狄龍忍不住大哭,當時,德阿拉博特就坐在狄龍的身旁。狄龍含著淚水告訴記者,得到這一結果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但也有部份眾議員認為通過該賠款法案是不合適的,因為狄龍有過犯罪前科,在狄龍被捕前一年,警察曾經抓到狄龍酒後駕車,而且身上攜帶有大麻,因此狄龍被判緩刑並且被罰款175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快速通過狄龍的賠償法案是不符合佛州法律的。

(責任編緝﹕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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