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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电争议 台电:双方成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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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6日电) 针对外界质疑台电溢价买电转嫁全民买单,台电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台电和民营电厂(IPP)的发电成本、电厂折旧等因素不同,就像苹果与橘子直接相比,很不恰当。

台电副总经理林锦铨指出,为有效提升系统供电安全稳定、避免实施限电,需有一定的备载容量。台电发电不够,就向民营电厂买,台电民国100年向民营电厂及汽电共生的购电量达482亿度,占总供电量的23%。

台电表示,台电向民营电厂购电费率除了建厂、燃料、电源线等固定成本外,还包括能量费率,这部分合约规定可以依照国际燃煤价格调涨,民营电厂才有投资利润。

而且,台电的新旧电厂部分机组早已摊提折旧完成,不需再负担固定成本,但电价却一直没反映国际燃煤价格。

林锦铨说,台电和民营电厂的发电成本不同,就像苹果与橘子不适合直接比较,也不能就说民营电厂购电成本比较高。

他指出,如果不向民营电厂及汽电共生买电,短缺的电量就需要调度成本更高的燃油、汽力燃气甚至轻油机组替代,发电成本比向民间购电贵很多。况且,民营电厂及汽电共生主要是在尖峰时段发电,每度电价高于台电对民营电厂的平均购价,并无不利。

至于与民营电厂的合约可否提前解约?台电发言人李鸿洲表示,合约是双方合意签订,有一定的效力,最好还是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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