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漁:揭露警察國家的真相

徐友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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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6日訊】我和華澤編輯的《遭遇警察》終於在6月上旬出版了,我們的心情既喜悅,又輕鬆下來。

記錄警察的暴虐、踐踏法律和侵犯人權,記錄中國公民受到的壓制、侵凌,記錄大陸中國在「和諧社會」外衣掩飾之內的撕裂和高壓,這是我們為自己設置的任務,這個任務終於完成,我們可以略微告慰那些曾被警察非法拘禁、拷打的人,告慰那些曾因警察的迫害失去工作或居住地的人,告慰那些因逃避警察的追捕而流離失所、與親人離別的人,同時告慰那些在本書中記錄了自己的遭遇和更多尚無機會表述自己遭遇的人。這樣的告慰既有意義,又微不足道,我們需要的是揭示全部真相,我們還要為這一天的到來而努力。

《遭遇警察》一書在2012年6月上旬出版,具有特殊的意義。首先,它是對於「六四」血案發生23週年紀念的一份微薄祭禮,它讓人們直面中國處於暴力統治之下的事實;其次,它是對於陳光誠逃離苦海、順利抵達安全地方的一種迴響,它提醒人們:陳光誠自由了,但他的親屬仍在警察的監控與虐待之中,類似陳光誠的侵犯人權事件每天都還在發生;最後,它告訴人們,雖然王立軍、薄熙來垮臺了、倒霉了,但中國政治制度並沒有變:「重慶模式」不提了,「中國模式」還在:「法治」仍然是口號,「和諧」只不過是警察肆無忌憚地監控、抓捕、拷問的代名詞。

本書的編輯工作始於2011年春季,一批維權律師、維權人士、獨立知識份子被警察抓捕和酷刑拷打,其中不少人是我們的朋友,消息傳來,震驚無比、悲憤莫名。他們被強加的罪名是呼應發生在北非諸國的「茉莉花革命」,這純粹是當局在杯弓蛇影、風聲鶴唳心理支配下的瘋狂行為。雖然當時的形勢是恐怖氣氛瀰漫,但我們決心做出反應。我們固然不可能制止警察的暴虐,但我們有責任至少記錄下這個時期踐踏法治、侵犯人權的惡行。蘇聯、東歐的經驗說明,記錄也是一種反抗,是履行歷史責任的一種表現,是顯示人類勇氣和存在意義的一種方式。

本書的兩個編輯都經歷過與警察的遭遇,這種親身經歷是記錄和揭露的動力。但我們深知,值得記錄、應該記錄的事情有很多,警察行為的無理、可笑、暴虐、荒謬遠遠超出了人們的理解和想像,不為警察的種種惡行,受害者的種種遭遇和感受留下記錄,於歷史是一種缺陷。我們欣慰地發現,與本書編者一樣,許許多多受迫害者都留下了現成的文字記錄,而且不少相當翔實、生動,可以作為後代瞭解我們這個時代的個人遭遇與制度特色的歷史文獻和教材。

雖然刺激我們編輯此書的動因是中國的「茉莉花」恐怖氣氛,但本書收錄的文章卻只有一兩篇這段時間受害者的回憶。這是因為,這一時期警察的拷問和凌辱超過以往,在當時,受害者的痛苦回憶對他們是一種不堪的負擔。我們理解,勉強的寫作猶如在深深的創傷上再撒一把鹽。但我們更大的顧慮是,幾乎每一個受害者都受到過警告並被迫寫了保證,不得講出他們在拘押期間受到的拷打和人身侮辱,我們不願意因為他們的文字而受到追加的迫害。所以,本書中遭遇警察的故事,多是反映「茉莉花革命」前的事。我們認為,這不影響本書的宗旨,因為警察行為的殘暴,早已在林昭、張志新等案例中得到記載,我們通過本書揭示的,是後極權時代警察在中國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和警察行為的特徵。

在所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當代,掌權者已經不能像從前那樣依靠一波接一波的政治運動,靠意識形態對於人心的征服和麻痺,靠「群眾斗群眾」和「群眾專政」等方式維持統治,甚至在關鍵時刻靠赤裸裸的軍隊鎮壓——就像1989年的「六四」慘案那樣,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依靠警察進行統治。警察對人們日常生活的鎮壓、干預,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和鮮明特色。

第二個值得注意之點是,由於沒有法理或意識形態的支撐,警察在行動中很少以法律捍衛者或正義捍衛者的身份出現,他們解釋自己的鎮壓行為時往往只能說:「我不知道,我只是奉命行事。」在不少情況下,他們會表白自己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但為了工作、飯碗,不得不如此。在遭遇警察時,受害者在法理和道義上佔據了絕對優勢。

第三個特點是,當代中國的政治警察已經沒有古今中外警察的威嚴、紀律和神秘性,被鎮壓者遇到的往往是利慾外露、痞氣十足的混混,這些人非常願意把監控、鎮壓與消費活動結合在一起,比如與受害者一道旅遊、住賓館(流連於其中的娛樂設施),特別是一起進餐廳。這樣的事情絕不是個別的:警察要向被監控對像商量、請求,以爭取監控的管轄權,因為,一個重要的監控對象就意味著一大筆經費,監控實際上是與一大筆經費相關的「項目」。陳光誠逃離東師古村之後,人們紛紛議論,最為惱火的,是上百名借監控陳光誠而領取工資或經費的人。

當然,我們深知,真正值得批評和鞭撻的,不是具體執行任務的警察,而是做出決定、下達命令的執政者。本書中講述遭遇警察故事的維權者,都有這樣的意識,所以,他們控訴的重點,是警察背後的制度和指使者。另一方面,根據世界各地的經驗,中國人也有了明確的「轉型正義」的觀念:我們不能在把主要罪責歸咎於統治者的時候,完全忽視或免除執行者、參與者的個人責任。人們非常清楚,即使我們不是依據普遍的正義標準,不是依據文明社會的原則,不是依據中國承認的聯合國憲章和宣言,即使我們只是依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警察的行為也是非法的。以這種最低標準進行的追究和清算,顯然是合情合理的。

大陸中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警察國家,本書披露的真相只是冰山的一角,我們相信,以憲法和法律的名義全面伸張正義,控訴和清算鎮壓、侵犯人權行徑的日子,不會太長遠了。

附錄:

《遭遇警察》前言

當今中國社會生活的一種重要現象和突出特徵,是警察無處不在,他們對公民正常、合法活動的干預、壓制,對人權的侵犯,達到了自文化大革命結束以來前所未有的程度。「和諧社會」的口號與警察國家的現實,形成了尖銳的對比和諷刺。

最近幾年,作為對《零八憲章》的簽署與發表,對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對北非一系列國家發生「茉莉花革命」的回應,中國的當政者越來越依靠警察力量來維持他們所謂的「穩定」。在對自己的執政合法性喪失信心後,當政者對形勢的判斷有一種病態的敏感,他們覺得中國大地上到處都是即將燎原的星星之火,他們的對策是要將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他們把國家的大量資源用於對社會的監視和控制,並在指導方針上提出「社會管理」即全面控制社會的概念。當極權主義在全球範圍內大勢已去,面臨中國正在建立市場經濟的歷史潮流,這種恢復極權主義全面控制社會生活的企圖既不得人心,又明顯不能成功。這種倒行逆施加劇了社會內部的矛盾,扼殺了社會的生機,毒化了社會的空氣,當政者的所作所為敗壞了中國的形象,中國的人權狀況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抗議,但他們只是以「反華陰謀」的說辭來自欺欺人。

警察對公民的基本權利的侵犯,他們無所不在的監視、控制、鎮壓行動,是極權-後極權國家最突出的特徵。柏林牆倒塌之後,人們可以在反映蘇聯、東歐國家社會生活的各種記錄——展覽、博物館、電影、小說、回憶錄,等等——中瞭解到警察形形色色的活動,體會到人們在警察制度下的遭遇、痛苦、不幸和種種感受。中國這一時期社會生活的警察化特徵,警察監控社會和侵犯人權的基本方式與特點,值得記錄下來,以供後人瞭解、研究這段歷史。

必須指出,本書記錄的中國公民與警察的遭遇,只是歷史真相的一個側面,遠遠不是全部。我們只是把近兩三年在網上流傳的,我們手上現成的文章挑選了一部份收入本書,而沒有做約稿、組稿的工作,警察無處不在的情況使得約稿、組稿無法進行。本書各篇文章的篇幅、體例、風格的不統一是這種困難條件的反映。

我們知道高智晟、郭飛雄、劉曉波、艾未未等重大案例,我們無法把他們的遭遇包括進來,也沒有條件約請他們的親友提供描述他們遭遇的記錄。我們還知道一些遭到警察刑訊和虐待的事件,對於瞭解歷史真相,披露這些事件是必需的,但我們沒有做這種努力,因為,雖然這些事件的受害者中有不少是我們的朋友,但我們得知,他們在出獄前受到嚴厲警告,甚至被迫作出保證,不得講出他們的遭遇。為了免使這些受害者因為加盟本書而再次陷入危險的境地,我們不得不捨棄了本來可以展現的,非常有價值的內容。

我們堅信,全面反映歷史真相的時候終究會到來。

編輯本書的初衷和側重點不是要反映當代侵犯人權的嚴重和殘忍。林昭、遇羅克、張志新等人的情況早已記錄在案,我們不是要在這個方向重複和增添新篇章,我們想反映的,是警察在整個社會生活中無處不在,他們活動的公開化、日常化。

與蘇聯東歐秘密警察的活動方式不同,中國警察既不神秘,也不威嚴,中國公民遭遇警察不是偶然、個別、例外的,而是大量、經常的,不是在暗處,而是在明處。他們可以打個電話就上你家,或者不打電話就來,長久以往變成常客;他們可以定期請你喝茶、喝咖啡、進飯館,儼然成了酒肉朋友;他們可以在被監視對象的家門口、樓下、小區入口處安營紮寨,人手不夠時大量僱傭保安、城管、農民工,每人每月只給一千多元,為了監視一個人僱八個人,三班二十四小時不間斷。這時警察像包工頭,拉起一支亂七八糟的臨時工隊伍——可以想見,這支隊伍是不敬業、沒有效率、沒有士氣的。

之所以這樣,原因在於需要監控的公民太多,即使按照國家的惡法和警察的慣例也沒有長期關押的理由,沒有這樣做的必要,也沒有這樣做的空間,對人們的監控和短期扣押出於「防患於未然」的考慮,出於「千萬別在我這裡出事」的心理,出於「一定要平安度過這段敏感期」的命令。對個別人士,他們採取柔性方式:明明是扣捕和拘押,卻要安排成旅遊,入住賓館,呆在渡假村,他們要人們相信這是「人性化」措施,其實是想規避法律程序方面的難題;而對於絕大多數監控對像則凶相畢露,打、罵、侮辱、虐待,甚至對於身體殘疾或身有傷病的人也是如此。

在本書中,講述自己親身經歷的人大多具有法律意識和知識,還有人本身就是維權律師,因此,在遭遇警察的過程中,他們充分地利用現行憲法和法律來捍衛自己的自由和權利,在此過程中讀者可以看到當代中國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徵:那些自稱的執法者根本不懂法,他們需要受害者向他們普法,當然,即使在瞭解相關法律之後,他們仍然做踐踏法律的事。讀者可以從本書的多篇記錄中看到,遭遇警察的過程,就是在所謂「執法者」面前宣傳和捍衛法律的過程。許多公民在遭遇警察時表現出區別於以前的「臣民」、「順民」的勇氣,他們以現行憲法、法律為武器,有理、有利、有節地抗爭,而警察的無法無天則是中國進入新世紀後法治不斷倒退的明顯標誌。

本書指稱的警察只是中國龐大警察隊伍中的一支,他們是政治警察、思想警察、文化警察,在一個現代文明社會,不應該存在這種性質的警察。儘管中國警察隊伍中的腐敗和黑暗觸目驚心,儘管警匪一家的現象不是個別,儘管警察與黑社會合為一體在一些地方不是秘密,但總的來說,中國老百姓還是把警察視為保護自身安全的力量,而不是威脅、侵害公民權利的力量。人們對那些在公路上辛勞執勤的交通警察,在邊境、叢山和密林中執行危險任務的緝毒警察,對為緝拿凶犯而嘔心瀝血工作的刑偵警察,對一切為社會正常運行而堅守崗位的警察,充滿敬意和愛戴,但這絕不包括政治警察,他們令人生厭和生畏,他們是警察中的異類,是通向公民社會的障礙。

在將來的某個時候,當政治體制改革真正提上議事日程,當「建立法治國家」作為真正的政綱而不僅是口號提出來,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取締政治警察。

放眼中國的未來,政治警察終將成為歷史的陳蹟。

──原載《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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