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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新規:無律師執照者 廣告需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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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8日訊】(紐約訊) 隨著美國聯邦政府6月中旬所宣布的停止遣返童年時代進入美國、且從未犯過罪的年輕非法移民的新政的推行,紐約州務院及移民組織都均預計移民欺詐行徑也將隨之增加。有鑒於此,州務院於7月3日宣布提出新條例,幫助防止無牌照律師行騙欺詐。

紐約州務院的新條例規定,所有提供移民律師服務者,必須具備相關執照和資格,否則在刊登廣告時,得要以服務群體的母語聲明「我不具有律師執照,可能無法提供移民法律方面或其他移民事務的建議,或因此收取律師費。」

州務院在通知中說,雖然許多移民權益機構是基於教育民眾的本意推出相關講座與諮詢服務,但也有許多不法之徒利用一些新移民的英語不純熟,不了解法律程序,藉此行騙,要求青年移民簽署協議,以提供法律服務為名,向年輕移民騙取不法費用。

有鑒於此,州務院提出了新規定。當局將於45天內聽取民眾的意見,之後表決是否通過此項規定。

政府一再籲請移民欺詐受害民眾向檢察官辦公室,或向移民與海關總署(ICE)投訴。移民與海關總署的匿名舉報電話是(866)347-2423。

若需要找律師辦移民,務必聘請一位有執照,被「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認可的律師。

如何確認律師是否持照?消費者可聯絡「紐約州聯合法院系統律師註冊組」,撥電212-428-2800或瀏覽以下網站http://www.nycourts.gov/查證某人是否為州內持照律師。

如何確認中介經「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認可的組織和代理人,並有能在聯邦移民法院代表客戶出庭的代理人?消費者可登陸 www.usdoj.gov/eoir網址並點擊「EOIR法律指南及ProBono計劃」(EOIR Legal orientation and ProBono Program),然後再按「認可與批准」(Recognition&Accreditation)連結。

以上是英文網站。不懂英文的民眾可聯繫移民事務部,電話:(212) 33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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