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文彥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於102年1月31日22時起至2月24日24時止,春安工作期間,推動「協助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
爲了讓宜蘭縣民在春安工作期間,能安心外出遠行,同時促進警民合作,有效預防犯罪。民眾於新年期間全家至國外旅遊、訪友,或僅留老弱婦孺在家者,可向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提出住居安全維護申請。警察局於受理後即會勘住居處所,擇定適當處所裝設巡邏箱,並規劃巡邏勤務每2至4小時至少巡邏住宅1班次,維護住居安全,讓民眾在年節期間安心過好年。
民眾可撥打電話(110)或親自至警察局所屬分局各分駐(派出)所申請辦理,或至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ilcpb.gov.tw/main/index.aspx) 下載民眾外出加強住宅巡邏安全維護申請書,並於填寫後傳真至該局各級勤務指揮中心提出申請,請申請人提供外出起訖時間及聯絡電話(含緊急聯絡電話及左鄰右舍電話)等相關資料供該局受理人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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