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劍鋒】陳慶霞事件的根源就是把人民當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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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8日訊】近日,發生在黑龍江省伊春市的陳慶霞事件引起全國關注。44歲的伊春女子陳慶霞因對丈夫(患有精神障礙)被無理勞教不滿,一再上訪,不僅屢遭堵訪截訪、拘留,更是在2007年初帶著12歲孩子、90高齡的婆婆去京城上訪時,自己被截訪,致孩子失蹤至今未見下落,回來後先被拘留後被勞教18個月;勞教期滿則又被投進「太平間」三年,被人日夜監視,攝像頭高懸,手機被監聽屏蔽,失去人身自由,下身癱瘓……

陳慶霞事件雖說與一般的上訪事件大體相同,但仍有它的許多「特別」之處,值得特別關注。

一是她上訪的原因。事情起因是:2003年6月1日,其丈夫「因破壞『非典』檢查站欄杆」,被當地政府拘留15天,接著再勞教21個月。而她丈夫患有精神疾病住過院,醫學診斷書上證明屬於「限制責任能力」。對精神類患者進行勞教,不知政府是出於何種考量?此其一;

其二,究竟「破壞『非典』檢查站欄杆」是怎樣的「破壞法」?屬於一種什麼理由、什麼罪名?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二是為什麼在輿論曝光後,當地政府仍然口口聲聲將陳慶霞的一連串遭遇,比如關太平間三年說成是「人文關懷」?誰讓它「膽量」這麼大?

三是陳慶霞12歲孩子失蹤究竟是誰之責?政府這些年都為此做過什麼努力,比如尋找孩子之類?

四是陳慶霞到底是怎麼癱瘓的?上訪時還好好的能走的大活人,為何出來時就不能行走了?

有人懷疑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是否屏蔽手機、是否監視、是否陳是一個蠻不講理的釘子戶、是否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淨講假話要挾政府,還有人說孩子失蹤不是政府的過錯……。關於被打被刑訊逼供,政府就曾以「無法取證」為由推脫責任。

政府的任何表白,以及為政府所作的辯護其實都是徒勞的。因為類似陳慶霞這樣的遭遇,在以維穩為導向的中國,在血腥的勞教制度面前實在是普遍不能再普遍了。一個弱女子,面對強權強勢武裝到牙齒的地方流氓,結局我們連想都不用想。

我們以前經歷過浙江「一元勞教案」(警方以在京城坐公交車未交一元錢票的理由,將訪民勞教1年);經歷過河南計生幹部在北京被誤當作上訪而遣送、遺棄道路上的可笑事件;經歷過蘭州母親因上北京看望念研究生兒子而被警方以「去京城上訪」為由拘留勞教,也經歷過深圳聯防隊員強姦打工女子而丈夫只能在相隔幾米遠隔壁忍氣吞聲……,再往前……再往前……,說起來讓人心酸掉淚。

是什麼樣的社會才會如此?才會讓中國人如此悲慘無助?這個問題應該到了深度思索並加以徹底解決的時候了。在今天,強調老百姓為什麼上訪、為什麼政府偏要堵訪截訪、為什麼政府不去回應百姓呼聲、不履行職責、不解決訪民提出的簡單問題和要求,還是重複這些,已經顯得毫無意義了。甚至,包括現在議論的所謂取消或者改革勞教制度,在一個又一個嚴酷的黑暗現實面前,也都變得蒼白無力了。

可以想象得出,伊春政府現在肯定是「高度重視」了,一些替罪羊又該倒霉了。陳慶霞的情況將會在短時間內迅速解決,物質上、生活上的要求也幾乎會全部兌現,因上訪丟失的孩子恐怕政府也得出面找尋,所有的善後工作都會加緊進行中。

但是,這種情形的出現,絕非當地政府的本意,更不是其的主動作為,是輿論沸騰、上級壓力被迫的結果。真的是出自於「人文關懷」,執政為民,那早就做了,用不著等到今天幾乎官逼民反民怨沸騰。

陳慶霞事件再明白不過地告訴我們,勞教制度的黑暗。但這遠遠不是問題的最終答案。因為,即使改革了或取消了勞教,政法委降級甚或取消,黨和政府總不能不維穩、不搞社會管理吧?總不能不對社會進行「共產黨式」統治吧?對象依然還得是中國人民!

「丟孩子讓我和政府徹底決裂」!陳慶霞的話也許包含怨恨,但卻是她10年上訪維權不停地與政府打交道,屢遭政府迫害而發出的肺腑之言。

最後,我們用兩句話結束全文。一是「哀莫大於心死」;二是「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決裂某種東西雖然很難,但苦難的中國人民必須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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