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嚇阻酒駕危害 中市擬訂自治條例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3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如何防止酒駕危害社會,台中市擬在地方法令權限範圍內,訂定比中央較為嚴格的自治條例,譬如加強取締頻率、擴大取締範圍,同時也呼籲中央採取調高酒稅,並採行「務實補償」等措施,避免酒駕者脫產規避賠償責任,並持續擴大宣導。市長胡志強說,不論能做到多少,相信一定可以產生嚇阻作用。

台中市7日市政會議中,第五分局分局長陳朝龍表示,第五分局去年在轄區內共取締771件酒駕,比去年同期增加31件。而每週也至少執行2次深夜取締勤務,文心路與崇德路等重要路口,更以封閉式路檢方式進行攔查,同時也與鄰近各分局進行區域聯防,在聯外道路上加強取締。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死亡車禍案件中有1/3因酒駕引起,而去年中市共取締1萬多件,數量仍偏高,希望繼續努力減少酒駕行為。

胡志強表示,目前雖然許多法令仍屬中央權限,但地方訂定自治條例也不是沒有空間,嚴格取締不但是避免民眾不被傷害,也是幫助駕駛人不要違法,不論能做多少,都會有嚇阻作用。

除了訂定地方法規之外,中市在會議中也建議中央調高酒稅,並採行「務實補償」等措施,避免酒駕者脫產規避賠償責任,而對於取締範圍,也不應只限於繁華地區,其它偏僻地區也要注意。

台中地檢署在101年開始實施「酒駕三犯入監」措施,也就是酒駕達3次者,即使法院判處得易科罰金,仍然必須入獄執行。對於地檢署採嚴懲酒駕的作法,也得到市府高度認同。胡志強說,過年將近,為避免酒駕對民眾的傷害,希望各局處能同步擴大宣導,防止酒駕。

(責任編輯:羅令尹)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