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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阻酒驾危害 中市拟订自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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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如何防止酒驾危害社会,台中市拟在地方法令权限范围内,订定比中央较为严格的自治条例,譬如加强取缔频率、扩大取缔范围,同时也呼吁中央采取调高酒税,并采行“务实补偿”等措施,避免酒驾者脱产规避赔偿责任,并持续扩大宣导。市长胡志强说,不论能做到多少,相信一定可以产生吓阻作用。

台中市7日市政会议中,第五分局分局长陈朝龙表示,第五分局去年在辖区内共取缔771件酒驾,比去年同期增加31件。而每周也至少执行2次深夜取缔勤务,文心路与崇德路等重要路口,更以封闭式路检方式进行拦查,同时也与邻近各分局进行区域联防,在联外道路上加强取缔。

副市长萧家淇表示,死亡车祸案件中有1/3因酒驾引起,而去年中市共取缔1万多件,数量仍偏高,希望继续努力减少酒驾行为。

胡志强表示,目前虽然许多法令仍属中央权限,但地方订定自治条例也不是没有空间,严格取缔不但是避免民众不被伤害,也是帮助驾驶人不要违法,不论能做多少,都会有吓阻作用。

除了订定地方法规之外,中市在会议中也建议中央调高酒税,并采行“务实补偿”等措施,避免酒驾者脱产规避赔偿责任,而对于取缔范围,也不应只限于繁华地区,其它偏僻地区也要注意。

台中地检署在101年开始实施“酒驾三犯入监”措施,也就是酒驾达3次者,即使法院判处得易科罚金,仍然必须入狱执行。对于地检署采严惩酒驾的作法,也得到市府高度认同。胡志强说,过年将近,为避免酒驾对民众的伤害,希望各局处能同步扩大宣导,防止酒驾。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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