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聲援律師團

勞教制度高牆倒塌 勞教所「黑監獄解體」--賠償在即

人氣 2

【大紀元2013年11月25日訊】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佈,勞教制度被明確宣告廢止。「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之後,中國人權律師團發表聲明,要求人大明文廢除勞動教養,收容教育也應廢除。並有律師主張對受勞教迫害的人給以國家賠償。

為此,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代表中國民眾對這一深得民心的倡議表示誠摯的感謝和強力聲援!希望全國人大和中國政府滿足人民的這一願望,不僅廢除勞教制度,同時廢除各種變相的勞教制度,如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等,並對所有遭受勞教迫害的民眾給以國家賠償,並做好其他善後工作,特別是數十萬受勞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其他為正義和真理而遭受勞教迫害的人士給以國家賠償,同時追究打死打殘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凶手。

近五十六年的勞教歷史,是中國人民遭受暴政和反抗暴政的流血歷史。為早日徹底廢除非法邪惡的勞教制度,各界人士特別是法律界律師界人士,曾經為此付出過血的代價。

「但這樣一個制度,卻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繁榮到現在。「文革」期間,隨著公檢法被「砸爛」,在名義上一度不存在勞教(但對知識份子,仍然有同樣殘酷的「牛棚」)。「文革」結束後的1980年2月,國務院將1957年頒布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重新發佈實施。1980年2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繼續辦好勞動教養》」。

「在此後三十多年裡,以『嚴打』等幾次陣發性的社會抽搐為標誌,勞教一次一次被加強。令人震驚的是,它已經由國家政治漸次演變為地方維護局部利益穩定,打擊上訪、舉報或者辱罵官員的平民人士的手段」。

「同時,由於勞教人員的勞動成果的市場化,有關方面產生了經濟上的動力。公安部門向勞教所輸送被勞教人員,亦可獲得回扣。法律空檔嫁接上地方行政,操作上又有經濟潤滑,遂使勞教真的如三十多年前的《人民日報》所希望的那樣,「越辦越好」了」。摘自谷歌網站《廢除勞教制度是必須的》作者何三畏。

2004年,在要求改革或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的議案上簽字的全國人大代表達到420名,超過總人數的十分之一。更多著名學者、律師向全國人大提交公民建議,建言廢除勞教制度。法輪功學員受迫害後的2005年至今李和平、滕彪、江天勇等正義律師團,和王成律師都大力提倡過廢除勞教制度。
在各界民眾無辜遭受勞教特別是上訪人員和法輪功學員上訪講真相遭受迫害的黑暗歷史時期,未經任何合法程序,沒有任何實體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數十萬人被投入勞教所的黑監獄,遭受各種古今中外罕見的酷刑,許多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期間被打死打殘,被活摘器官。歷次運動中,特別是五八年大躍進時期,全國數十萬知識份子和各界人士被打成右派送進荒山野嶺處的勞教所被進行野蠻的所謂改造,死亡人數無法準確統計。

廢除勞教制度,並非中共情願的事,因為勞教制度說白了就是中共用來維護他的政權和穩定的保障性的專政手段。他怎麼會這樣輕易放棄呢?廢除勞教是歷史的必然,因為中共越是利用勞教鎮壓人民,人民越是不畏強暴不畏生死爭取自由和正義。「然而,即便在「文革」的血雨腥風中,對勞教的質疑也沒有停止。章乃器先生1971年曾致信周恩來,指責勞動教養是「無罪」而「剝奪自由」,並且嚴詞質問道:「我們都有為自由而鬥爭的經歷,應該記得不能無故剝奪別人自由的教訓。『不自由,毋寧死』口號,在民主革命中曾喚起那麼多先烈拋頭顱灑熱血,這難道應該忘記嗎?」「文革」結束後,又有人提出過廢除勞教制度。到今天,勞教在體制內也失去了公開辯護者」。

以下是海外媒體的一篇報導: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並於上週五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意味著實施五十六年之久的勞教制度即將壽終正寢。本週二,中國保障人權律師團對此發表聲明,公開呼籲當局尊重人權與法制,同時也關注將要出台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的制定程序及內容,截至本週二,簽名者包括江天勇、唐吉田、唐荊陵等約五十名律師,目前聯署仍在進行中。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星期二接受本台採訪時稱,勞教制度是一個持續時間較長的暴政:「我們律師界如王成律師早就開始推動廢除勞教,第一是這個制度要徹底廢除,第二是提出為這個制度而人權受到侵害的人,應該得到真相和賠償,而不是說你不再使用勞教,此事就過去了」。

人權律師團發表的六點聲明包括: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文廢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從立法層面上對全體公民作出正式回應;在勞教制度廢除後,各級司法部門應積極做好善後工作,對被勞教的人員依法提出的國家賠償等事項,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立法,建議由全國人大而非其常委會進行立法。聲明指,即使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立法,也應當開放徵求意見、公開聽證、讓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並且廢止在法律制度之外運行的所謂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等變相勞教所。

唐荊陵說,他們希望通過聲明告知國內外公眾,中國的人權問題在新的立法中應得到更好的保障:「因為根據目前的情況,可能要出台違法行為懲治和矯正法,可能會使用系統性迫害人權的措施。提醒公眾應關注新的立法,防止損害人權的立法措施或者有關政府條例得以通過,也在提醒公眾需要注意還有很多類似勞教、甚至沒有使用法律名義就對人非法拘禁的政府犯罪行為」。

上述聲明的另一簽署者、山東律師劉衛國對當局要制定違法犯罪懲治和矯正法表示擔憂。他說:「勞教雖然廢除,但是黑監獄的問題、法律學習班的問題依然存在,希望在廢除勞教的基礎上,能夠把這些錯誤也糾正,。還有要制定違法行為矯正法,我們對那個新的文件出台,也有一定程度的擔憂」。

他認為,廢止勞教是執政黨早就應該糾正的錯誤:「廢除勞教是執政黨對自己錯誤的一個糾正,老百姓沒有必要感恩戴德,就像他們當年糾正文革一樣,應該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而不需要去感謝他們」。

另外,與勞動教養並列的收容教育及收容教養制度,並沒有廢止。北京律師陳永福說:「我特別想提到的是,我們不僅關注勞動教養,同時還關注另外一個叫『收容教育』的制度,它是一個國務院的條例、行政法規。現在在北京收容教育一般是六個月,針對賣淫嫖娼的。我想下一步可能要做的是針對收容教育,怎麼樣把它廢止,否則公民人身自由權利還是無法獲得保障」。

中共必須對在這五十多年來勞教帶給人民的災難負責,而不是一擺手「勞教制度廢除了」就完事了。

在此,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號召所有中國民眾都來關注並參與此事,同時號召所有在勞教迫害之中的各界人士(包括歷次運動),積極行動起來,勇敢的站出來,拿出各種確鑿的證據,討回公道,之久凶手,索取賠償,特別是遭受過和正在遭受勞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更要積極行動起來,制止迫害子停止迫害。中國人權必須得到全面的公正的保障。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河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河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湖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湖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廣東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廣西壯族自治區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山東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山西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雲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浙江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北京市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上海市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天津市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四川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遼寧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黑龍江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吉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內蒙古自治區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西藏自治區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新疆自治區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福建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貴州省分盟自治區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海南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甘肅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青海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陝西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江蘇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安徽省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寧夏自治區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江西省分盟

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相關新聞
飛瀑:迫害法輪功 中共偷偷摸摸作惡何其多?
杜陽明:剖析中共以走「程序合法化」完成違法犯罪(6)
維權律師關注四川「黑監獄」遭暴力扣押
杜陽明:剖析中共以走「程序合法化」完成違法犯罪(7)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