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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設督察長一職官員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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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7日訊】(紐約訊)紐約市警察攔住路人盤問甚至搜身的政策正在法庭審議。為了回應民眾對警察過度使用權力的爭議,紐約市議會達成協議要增設督察長一職,對警局監督。這個提議獲得包括市議長柯魁英在內的多位市長參選人支持,卻被市長彭博斥為爭取選票的政治游戲。

關於紐約市設立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的問題,警察局長凱利(Ray Kelly)26日(星期二)首次回應,稱過度限制警察權力將危及公共安全。

宣布競選市長的市議長柯魁英則支持設立督察長,對警察實行的攔截搜身行動加以限制,並防止針對種族的執法。這個職位有權傳喚當事人,檢查警方的執勤程序和政策。

柯魁英:「適當監督紐約警局被說成影響公眾安全,這是無稽之談,沒有證據支持。聯邦司法部的監察職位,改善了FBI的工作。在洛杉磯,實行監察機制之後,犯罪率下降了33%。」

市長彭博明確表示將否決市議會提案,但是柯魁英爭鋒相對,說就算市長否決,她也擁有市議會足夠的支持票,推翻市長的否決。

市公益維護人、另一位市長參選人白思豪支持這提案。彭博稱這是為了獲得選票的政治遊戲。

彭博:「那些市長候選人,都想通過官僚機制和重復監督,來鉗制警局工作,只能起妨礙作用。紐約警局使紐約市成為最安全城市,而且是超過了其他大都會的。」

市議會提出的這項提案還包括三個內容:一﹑警察需要解釋為何把人攔下;二﹑告知對方你有權拒絕我們搜查;三﹑遞出自己的名片。這項提案交市議會全體投票前需經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批準,而委員會主席萬隆(Peter Vallone)並不喜歡另外三項提議。

(責任編輯: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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