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組織狀告蘇州酒店違約案勝訴

【大紀元2013年04月19日訊】(自由亞洲)中國一民間組織狀告蘇州莫泰酒店因「維穩」違約案勝訴。但酒店沒有全額支付法院判定的賠償。

致力於反歧視公益活動的民間組織「南京天下公」執行主任於方強星期四晚間向本台記者介紹說,去年4月,「南京天下公」計劃在蘇州舉辦艾滋病、生理缺陷患者及婦女平權等議題的法律研討交流活動,為此與「蘇州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協議,莫泰酒店於4月29號到5月2號承接「南京天下公」在會議期間的住房、餐飲及會議等服務。「南京天下公」向莫泰支付5000元定金。

會議前夕,莫泰單方面毀約,說有其他會議臨時安排,不能給「南京天下公」提供接待服務。2012年11月「南京天下公」向蘇州法院狀告莫泰違約。今年3月18號,法院判莫泰敗訴,必須向「南京天下公」支付違約金21750元,返還定金5000元,以及「南京天下公」預繳的案件受理費394元,共計27144元。4月17號,莫泰向「南京天下公」支付了27100元,比法院的判決少付44元。

對此,「南京天下公」執行主任於方強表示,

「很有可能不會去追討了。但是我們已經把這個情況告訴了法官。我們自己花費精力去追討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NGO本來生存就比較困難,獲得的人力、費用的支持很少,如果再為這44塊錢動用人力成本去追討的話,可能對我們來說是不太划算的,所以很有可能不再去追討。但是我們願意把酒店的這種醜惡的嘴臉告訴給公眾,我們也只能這麼做了。”

香港《陽光時務週刊》的報道說,在該案的法庭審理過程中,莫泰曾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抗辯,稱莫泰接到當地警方的緊急通知,說「南京天下公」將召集的會議有政治上的嚴重問題,禁止莫泰提供服務。於方強對此表示,

「我覺得我們的那個會議不存在他說的『嚴重的政治上的問題』。因為都是非常主流化的反歧視的話題,這些話題都被報道過,有很多人支持的。」

報道說,法院調查筆錄顯示,蘇州市皮市街派出所證實,出於維穩需要,曾向莫泰酒店口頭下達中止會議接待的要求。不過,蘇州法院的判決書認為,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原告、被告簽訂的《會議接待協議書》中也把「不可抗拒因素」約定為:地震、火、水在、戰爭等非人為因素。因此,法院認為,被告莫泰提出的事由不屬於不可抗力,以此作為免責抗辯,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採納。

談到該案的勝訴,於方強表示,

「我覺得這說明法院在獨立的審判,沒有受到行政因素的干擾,可能更多的意義是在這一方面。」

於方強認為,「南京天下公」訴「莫泰」案已經產生了強烈的示範效應,今後以維穩名義隨意阻撓公民或社會組織合法活動的行為將會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但是否真的能徹底消除這些障礙,還需要每個公民,每個NGO組織積極行動起來,依法維權。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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