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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管法初審通過 毒商可判無期 罰金最高1500萬

食管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 台南同日銷毀127噸澱粉 並傳喚3原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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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5月30日經過馬拉松式討論後初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員會召委蘇清泉表示,業者如在食品中添加違法添加物,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依情節輕重,罰金最高1,500萬。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說:「第一,絕對不容許化學的物品流到食物鏈來,違法讓它流進來的就要課以刑責跟罰款。因而造成消費者受傷,甚至重傷、死亡的話,將課以最高到無期徒刑的刑責,罰款從6萬塊到1500萬。」

此外蘇清泉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會中也通過附帶決議,希望由衛生署從罰金中撥款建立「食安受害基金,作為日後受侵害的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的補助費用;同時讓消費者可以依受害情節輕重請求賠償。

台南銷毀百噸讀澱粉

台南市完成抽驗全市15家製粉業者,6家不合格,約127公噸,台南市30日下午將連日來所封存的問題澱粉產品運送至永康焚化爐,在台南市長賴清德與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瑞昌監督下,將問題澱粉送進焚化爐銷毀。成為全台第一批銷毀的問題澱粉。

賴清德表示,台南市政府處理問題澱粉事件,採取源頭管理、查扣貨源、上下游追查等三管齊下方式,希望幾天內就可妥善處理。此外保證市面上的問題澱粉產品很快就會消失,不至於影響到台南市美食小吃的優良傳統。

南檢傳喚3原料廠人員

台南地檢署同日發出傳票,傳喚和美工業原料行、冠馨企業及協奇澱粉公司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於遭批慢動作,南檢解釋因台灣未明令禁止或容許添加順丁烯二酸,衛生署也未明示順丁烯二酸是毒物。

成大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表示,全世界對於食品可添加哪些物質都是正面列表,如果食品添加非表項內的化學物質,必須申請檢驗,獲許可才能添加,若未經許可添加就是違法。

外交部將對外說明

外交部將特別針對有進口台灣相關食品的國家,例如新加坡,主動提供 11 項含順丁烯二酸食品的檢測結果與回收數量等資訊供參考,同時了解該國檢測方法與標準等,提供台灣衛生署參考。外交部也表示近期將召開說明會,向各國駐台的外使代表詳細說明台灣政府的相關作為。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對已有順丁烯二酸汙染食品相關報導的國家,台灣會主動說明,但若無進口台灣相關食品或無相關報導的國家,駐館會密切注意駐地國的反應以及國際媒體相關報導與評論。◇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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