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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管法初审通过 毒商可判无期 罚金最高1500万

食管法修正草案初审通过 台南同日销毁127吨淀粉 并传唤3原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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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5月30日经过马拉松式讨论后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员会召委苏清泉表示,业者如在食品中添加违法添加物,最高可处无期徒刑;依情节轻重,罚金最高1,500万。

国民党立委苏清泉说:“第一,绝对不容许化学的物品流到食物链来,违法让它流进来的就要课以刑责跟罚款。因而造成消费者受伤,甚至重伤、死亡的话,将课以最高到无期徒刑的刑责,罚款从6万块到1500万。”

此外苏清泉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会中也通过附带决议,希望由卫生署从罚金中拨款建立“食安受害基金,作为日后受侵害的消费者进行团体诉讼的补助费用;同时让消费者可以依受害情节轻重请求赔偿。

台南销毁百吨读淀粉

台南市完成抽验全市15家制粉业者,6家不合格,约127公吨,台南市30日下午将连日来所封存的问题淀粉产品运送至永康焚化炉,在台南市长赖清德与台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罗瑞昌监督下,将问题淀粉送进焚化炉销毁。成为全台第一批销毁的问题淀粉。

赖清德表示,台南市政府处理问题淀粉事件,采取源头管理、查扣货源、上下游追查等三管齐下方式,希望几天内就可妥善处理。此外保证市面上的问题淀粉产品很快就会消失,不至于影响到台南市美食小吃的优良传统。

南检传唤3原料厂人员

台南地检署同日发出传票,传唤和美工业原料行、冠馨企业及协奇淀粉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于遭批慢动作,南检解释因台湾未明令禁止或容许添加顺丁烯二酸,卫生署也未明示顺丁烯二酸是毒物。

成大环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表示,全世界对于食品可添加哪些物质都是正面列表,如果食品添加非表项内的化学物质,必须申请检验,获许可才能添加,若未经许可添加就是违法。

外交部将对外说明

外交部将特别针对有进口台湾相关食品的国家,例如新加坡,主动提供 11 项含顺丁烯二酸食品的检测结果与回收数量等资讯供参考,同时了解该国检测方法与标准等,提供台湾卫生署参考。外交部也表示近期将召开说明会,向各国驻台的外使代表详细说明台湾政府的相关作为。

外交部发言人高安表示,对已有顺丁烯二酸污染食品相关报导的国家,台湾会主动说明,但若无进口台湾相关食品或无相关报导的国家,驻馆会密切注意驻地国的反应以及国际媒体相关报导与评论。◇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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