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高等法庭判上萬誤領福利金者免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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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高等法庭8日聆訊了一樁社會福利部(Centrelink)是否可向個人回溯追討多發福利金的案例,其判決結果意味著上萬原本可能被福利部告上法庭要求還錢的個人,將被免去這些麻煩。

據澳洲人報報導,高等法庭8日上午維持對福利部2011年頒布的,要求福利金領取人在收入變動14天內必須向福利部上報的立法。

聯邦政府要求根據此立法追溯所有自2000年來多達1.5萬的違規者。但是高等法庭認為往回追溯的作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2011 年7月,澳洲引入反福利詐騙法令,根據此法令, 任何從社會福利部領取福利的人都應該在14 天內向該部匯報任何有可能會影響他們福利待遇的變化,包括家庭收入變化,家庭孩童養育狀況變化等;沒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匯報的個人都被視為刑事犯罪,即犯有福利欺詐罪, 而且此法律還可以追溯到法令頒發之前。

一位名叫基廷(Kelli Keating)的單親母親由此被起訴。由於此法令具可追溯性,她的案件被追溯到2000年3月。社會福利部控告她由於沒有申報自己的收入而多獲得6,942澳元。

代表基廷女士的「維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高等法庭推翻該法律的可追溯性。

維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民事、福利和公平律法部門女主任希爾頓(Kristen Hilton)說,法律追溯瞄準的是由於沒有通知福利部其狀況變更而犯了錯誤的弱勢群體,而不是那些故意欺騙系統的詐騙者。

法庭認可到,社會福利部給人發通知並不意味著人們一定就收到,或者收到了也不意味著人們一定看得懂,或知道需要如何做來回應。比如很多殘疾人或英文不好的人非常困難讀懂社會福利部的通知,而福利部的系統又是如此複雜和讓人困惑。

希爾頓說:「多領了福利金不能和詐騙同等而論。福利部完全可以通過管理手段收回多發的福利金,因此這個具有追溯性的立法是為了要把真正的錯誤變成罪行。」

希爾頓說接手這個案子,是維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部份職責,其旨在致力提升政府制定決策的能力,以避免浪費時間和財力來審查、申訴甚至上訴到法庭。而且, 「保護人們的收入也是聯邦立法幫助政策的重要一方面,通過防止人們依賴社會服務、成為無家可歸者或家庭破裂,它最終節省了社區的金錢。」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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