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13歲以下的孩子嗎?

【大紀元2013年09月20日訊】暑假結束了,孩子們回到學校。他們又開始在電腦上做功課,查資料或玩遊戲了。家長們總是擔心,如果一眼沒盯住,孩子們會不會把自己的「隱私」從網上暴露給世界?或說,會不會有壞人通過網絡盜竊和利用孩子們的「隱私」呢?好消息,家長可以稍微放一點心了。因為「聯邦商業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對「兒童網絡隱私保護法案COPPA」的改革從今年(2013年)7月1日起生效。

新的法案要求以13歲以下兒童為對象的網絡或網上服務的操作者在收集、使用或暴露兒童的個人資料前,必須得到家長可證實的贊同。這一規定也適用於服務於所有對象的網絡。只要他們有意從為兒童服務的網絡那裡收集兒童的私人資料,就必須服從CAPPA。這項法案不僅適用於網絡,還適用於apps – 也就是所有的應用程序。新的COPPA法案還加強了「隱私」保護和家長控制,並且沒有得到家長的同意,禁止用所謂「行為藝術或動畫藝術」式的廣告技術把兒童當作廣告對象。為得到家長的贊同,各網絡必須提供:

•清楚易懂的通知,而且​​得把關鍵的信息事先告知家長。

•「保護你隱私的政策」說明:保護隱私政策的說明不僅僅要登在網站首頁上、新打開的網頁或APP網頁上,還要放在所有收集個人資料的地方。保護隱私政策必須詳細說明網站(頁)要收集什​​麼樣的私人資料,他們要用這些資料做什麼,家長控制這些私人資料的權利—包括禁止以後再收集私人資料及完全清除已經收集的資料。

•如何得到你同意的辦法—這可以是「批准書」、和網站聯繫的免費電話號碼及其他。由你來決定你允許給什麼,給多少,比如,你允許網站收集你孩子的私人資料,但不許他們告訴別人。這完全在你。

此外,新的COPPA規定重新定義了什麼是「個人資料」,使得定義更加清楚;「地理位置」也包括在「個人資料」裡,還擴大到含兒童形象和聲音的附加照片、錄像及聲音檔案。(「地理位置」指從放在網上的照片或音像等追踪照片是在哪拍的,用什麼拍的—什麼型號的手機、或其他電子儀器等。)法案還規定,網絡操作者不許因兒童的家長不同意網絡收集兒童的私人資料而禁止兒童參加交互性視頻活動。網絡操作者不許收集兒童的個人資料並且採取謹慎的方法把兒童的個人資料在公諸於眾前消除掉。

大家可以上網去了解COPPA規定(COPPA Rule)。如果你有對象是兒童的網站,請去網上查「advice for businesses」。(布蘭諾警察局劉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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