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擬修治安法 律師團體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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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8日專電)馬來西亞3大律師團體組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大馬政府研擬修法─加強警方對嫌犯「未審先扣」的權限,以及扣留時間由現行72天延長至2年。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主席梁肇富、沙勞越律師協會主席凱里爾阿茲米(Khairil Azmi bin Mohd Hasbie)及沙巴法律協會主席南迪(Nandy)共同發表聲明。

聲明說,雖然政府在去年廢除「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及「1959年驅逐法令」後一再重申,不會再讓類似違反人權的法令在大馬重生,但如今意圖修改「防範犯罪案(修正與擴大)法案」的做法,明顯違背承諾。

根據大馬政府所提最新修正草案,警方扣留嫌犯的天數,從目前最長72天增加至2年。

3大律師組織指出,拒絕政府剝奪嫌犯權利,嫌犯竟不被允許在律師陪同下錄口供,又未經提訴及法庭審訊下,就被扣留長達2年,這明顯違反人權。

聲明呼籲政府撤回修正草案,並認為大馬目前的治安程度,還沒有嚴重敗壞到需要制定「未審先扣」的條文,事實上,警方應該更落實執行現行法律,才是降低犯罪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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