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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默提議案 擅用GPS跟蹤別人或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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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高科技為人們生活帶來方便,但如何善用科技日益成為一個拷問人心、考驗政府的問題。針對越來越多的個人購買、使用GPS跟蹤器,聯邦參議員舒默10月19日介紹,他發起了一個議案,將嚴格控制該儀器的使用。

舒默介紹,因為有家庭暴力受害者在自己的案子中揭露:有家暴施暴者使用這類跟蹤器跟蹤自己。

2012年,紐約水牛城醫療中心的Jackie Wisniewski被槍殺,據警方分析兇手是她的前男友。他在Jackie的車上安裝了GPS跟蹤器,Jackie為此曾向警方報告,但因為當時的法律對此沒有限制,警方無能為力。

「警方如果需要跟蹤某人,需要高等法院法官的批准,而私人使用這類設備越來越多,卻總能躲開法律的控制。將發起的這個議案將把擅自使用該儀器列入聯邦級別的重罪。」舒默說。

舒默介紹,僅在2012年內,這種儀器就售出10萬臺,而且售價僅300元。這種儀器比火柴盒還小,可以靠磁鐵吸附到車體上,因為體積很小,通常不易查找到。人們可以用它跟蹤任何人,不論是競爭對手還是朋友、家人。目前各州在此問題上的法律不盡相同,但目前的聯邦法律對私人使用這類設備跟蹤他人沒有嚴格限制。

議案要求,這類跟蹤必須在被跟蹤人知道的情況下才屬合法。比如公司需要知道僱員的活動,在僱員知道的情況下,這類設備的安裝、使用是允許的。否則這類跟蹤就是「入侵」。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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