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澳洲房產投資術語: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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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人們可能聽到過「這所房產是空房」 或是「可出租」的說法。其實該術語不僅限於住宅,它通常用來形容目前市場上的商業房產租賃情況。

據澳洲房地產觀察網報導,如果房產是空房待用,那麼就可以在交易日(一般為中午或商定時間)或者交易過程結束後,購房者就可開始啟用。

通常情況下,空房味著房產內沒有任何實物或租客。實物也包括垃圾、箱子和未經同意留下的任何東西。這不一定包括固定裝置和設備,尤其是在銷售合同中被標注包含的部份。

紐省房地產協會描述了一種空房計劃衝突情形。

在冷靜期,買家與賣家一致同意房產的狀況為空房,因此房主通知租客搬離,但租客致電房產經理稱他們不會離開。這就引出一個問題,似乎合同沒有進行相應修改,那麼就使新房主面臨壓力使租客搬走,包括申請仲裁(CTTT)。

法律事務所Osborn Law解釋道,2005年版的土地買賣合同的首頁包括房產佔用信息,列明瞭相應的條款。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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