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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計長推「工薪家庭靈活工作時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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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9日訊】導讀:市主計長的報告顯示,75%的僱員沒有足夠時間和孩子在一起。65%的僱員需要調整他們上班到達和離開的時間,或在上班時請假來照顧老人。接下來的25年間,隨著紐約市老年人口增加40%,這種情形還會加劇。低收入工人更是對自己的工作時間沒有決定權,而紐約市超過57%的低收入工人家庭中有需要照顧家的長者。所以他們的工作時間需要靈活性。

(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本週一,市主計長斯靜格(Scott Stringer)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由國會議員馬隆尼(Carolyn Maloney),和紐約州眾議員李羅莎(NilyRozic)發起並積極推動在國會和州眾議院通過的「工薪家庭靈活工作時間法案」(Flexibility for Working Families Act)。市議會婦女事務委員會的昆博(Laurie Cumbo)也在市議會介紹類似的「Right to Request」法案。該法案讓婦女不用再重複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而是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靈活選擇,包括遠程或在家工作。目前該法案已在佛蒙特州和加州的舊金山市通過,但還未在國會獲得批准。

主計長和市議員:法案給僱主僱員都帶來好處

市主計長斯靜格表示,這個法案讓僱員擁有更靈活的工作時間,避免了工作和個人生活間的衝突。既能讓他們保持精神和身體的健康,也會減少優秀僱員的流失,減少僱主僱用新一批員工的開銷。可以將更多優秀的人才留在紐約,斯靜格強調,提出該法案並非有意與商業組織作對。

斯靜格的報告稱,75%的僱員沒有足夠時間和孩子在一起。65%的僱員需要調整他們上班到達和離開的時間,或在上班時請假來照顧老人。在接下來的25年間,隨著紐約市老年人口增加40%,這種情形還會加劇。低收入工人更是對自己的工作時間沒有決定權,而紐約市超過57%的低收入工人家庭中有需要照顧家的長者。所以他們的工作時間需要靈活性。

市議會財經委員會主席(Chair of Finance Committee)費雷拉斯(Julissa ferreras)說,一般日間看護中心(day-care center)都是早上8點鐘開門。如果趕到上班地點需要1個半小時的時間,就沒辦法保證等到看護中心開門才把孩子送進去,因為那時8點鐘上班就不及了。 「我每天下班後,不能很快地趕回去接兒子。這時我往往需要一週多支付50元或者80元,以保證8點之前將送孩子到日間看護中心。」

商業組織和個人支持該法案

在諮詢公司工作的Jeremiah T, Lynch表示支持主計長報告中提到的該法案。他說,在過去,人們總是根據一個僱員在辦公室中工作時間的長短來考核其工作績效。現在,這一模式應該改變,應該給勞動力最大限度的自由。

畢馬威(KPMG)公司的萬科夫(Barbara C. Wankoff)女士說,如果家中有孩子生病了,或者有老人需要照顧、家裏需要維修,這些都需要僱員有靈活的工作時間。僱員不只屬於公司,他還在家庭中扮演兒子或女兒的角色。靈活的工作時間會增加他們的生產力, 工作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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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中華總商會會務助理黃靖晰說:「這個提議很好,對小孩,對家庭都有很大幫助。18歲以下的小孩子都是未成年,需要家長的監護。法律上規定是應該和家長在一起,和家長在一起對他們的成長有幫助。這個提議非常好,維護了我們婦女的權益,保障了家庭。

金門先生是中國城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員。他說:「企業的系統不同。不同的公司不同對待。有的公司可以實行,有的則不行。比如我們在超市工作的,需要理貨等,就沒有在家工作的選擇,這和Office(辦公室)的工作性質是不同的。」

家住紐約上州Saratoga Springs的針灸師王楚永(Cheryl Wong)表示:「我支持該法案。婦女承擔著照顧整個家庭的責任。他們需要照顧孩子,送他們上日托。從心理上講,也讓孩子感受到有家長關愛呵護。長遠來看,也造福社會。這帶來的影響不是小范圍的,如果人們在早上9點到晚上5點之間抽出幾個小時,把家安頓好,會讓他們的工作也更加有效率。」

在紐約一家信息技術公司做電腦分析師(IT Analyst)的程先生(Rick Cheng)說:「如今,有很多工作可以在家和在辦公室相結合來完成。只要適應你的生活方式,時間可以自己安排。如果你有孩子,需要抽出時間從學校接他們回家。(這個法案會幫助)工薪族合理安排時間,做到個人生活與工作之間的平衡。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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