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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肥咖條款上路 客戶需填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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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30日電)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即將在明天上路,銀行業者表示,若客戶具有美國稅務居民身份,或具有美國人跡象,即會要求填寫相關聲明文件。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調查,目前有兩類機構不接受美國籍新客戶。包括花旗銀行、瑞士銀行等外銀,早在肥咖條款實施前就以內規聲明,在台分支機構都不接受美國籍客戶;至於「瑞興、華泰、板信、三信、高雄銀行」5家地區金融機構及24家信合社、302家農漁會等,也不接受美國籍新客戶。

銀行業者表示,只要客戶提供或填寫FATCA相關身分聲明文件,均會受理客戶辦理開戶,並不會因為客戶是否具有「美國籍」或「台美雙重國籍」而設定存款金額上限。

針對新開戶的客戶,開戶時會請客戶填寫FATCA身分聲明文件,如客戶表明其非美國稅務居民,但開戶文件具有美國人跡象,會請客戶加填W8-BEN(個人),聲明非美國稅務居民;若客戶表明其為美國稅務居民,則會請客戶加填W9,並提供美國稅籍編號(TIN)。

舊客戶若符合FATCA舊戶搜尋條件,銀行會連繫客戶補填相關FATCA身分聲明文件,如客戶具有美國人跡象,會請客戶補填W8-BEN(個人);若客戶表明其為美國稅務居民,則會請客戶補填W9,並提供美國稅籍編號(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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