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中的一位傑出女性

作者: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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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1062年)是歷史上家喻戶曉的清官,但大家可能不知道他的家裡還有一位傑出的女性,她就是包拯的長媳崔氏。

話說包拯與妻子董氏生下一子,名叫包繶(1033年─1053年)。宋朝時,科舉與蔭襲並行,到宋仁宗時,甚至規定長子得蔭不受年齡限制,因此,包拯的位居高官,使得長子包繶自幼就受到「蔭補」禮遇,小小年紀就獲得宋仁宗欽封為「太常寺太祝」。

包繶十九歲娶崔氏為妻,崔氏是當代有名的三朝宰相呂蒙正的外孫女,崔氏知書達禮,不但夫妻相敬如賓,而且悉心侍奉公婆,沒有半點驕貴之氣。可惜,包繶婚後第二年就因病亡故,留下年幼兒子包文輔。數年之後,剛滿五歲的包文輔也因故夭折,崔氏接連失去丈夫與幼子,心情之悲痛非外人所能想像。

但她仍勉力堅強下去,因為她知道公婆也正因失去唯一的兒子和長孫而傷心欲絕,崔氏決定要好好的照顧這兩位老人,撫慰他們的喪子之痛。

崔氏雖想陪在公婆身邊,但包拯夫婦看她年紀輕輕便要守節一生,於心不忍,所以多次勸她改嫁。但崔氏執意不從,她說:「公公和婆婆失去獨子、長孫已經夠痛苦了,如果我再離開,豈不是給兩位老人更添心酸。再說,公公是全天下所景仰的偉大人物,我可以代替夫君來奉養公婆,其實是感到很心滿意足的。」

包拯六十四歲去世,膝下只存年僅五歲的么兒名叫包綖。崔氏一路陪著婆婆,將靈柩送回廬州安葬。喪事剛結束,崔氏的母親即要她回荊州改嫁,崔氏堅決不肯,她對母親說:「我已守節十年,如果想改嫁就不會等到今天了。以前我沒有離開包家,是爲了照顧膝下無子的公婆。現在公公雖然不在,但留下了年幼小叔無人照料,我豈可棄之不顧呢?」

這件事傳到廬州知府張田深耳裏,張田深很受感動,特別寫了一篇〈節婦傳〉上禀朝廷,皇上傳旨封崔氏爲「壽安縣君」,以示嘉許。

董氏去世後,崔氏把她與包拯合葬在一起。此後,崔氏繼續在包家恪守她為人媳婦的職責,她一人獨力扶養包綖,待其長成,安排包綖的婚姻。先娶廬州知府張田的女兒爲妻,張氏不幸早逝,只好再讓包綖娶文彥博宰相的女兒為妻,總算把包綖的成家大事穩定下來。後來,又派人到開封將包綖生母孫氏接來一家團聚。崔氏對待包綖就如同自己的兒子,而包綖也把崔氏當作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樣看待,崔氏的美德在當時社會上享有極高的評價,「長嫂如母」的說法便是由此傳開來。

崔氏不僅侍奉公婆至孝、認真照顧包家的後代,甚至她還注意到家族中無依無靠的人,例如:她把無父無母的侄子包永年收養下來,視如己出,直到他長大成人。

宋哲宗紹聖元年,崔氏過世,享年六十二歲。

宋哲宗曾下旨加封崔氏為永嘉郡君,並在包家的門口為崔氏建「節婦台」,以突顯崔氏享有皇上表彰的殊榮。嘉獎詔書還是由當時大文學家蘇軾所撰,收錄在《東坡全集‧故樞密副使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崔氏的榮耀似乎到此已經到頂了…

還沒完呢,崔氏還有一件足以跟公公媲美、流傳千古的事,那就是《宋史》為崔氏立了傳。公公和兒媳,同時被寫進正史的,在中國歷史上真的是少之又少,崔氏有這麼一位廉潔剛正的公公──包拯給她當了一個最佳的品德榜樣,而她以親身實踐,盡心盡力在家族的經營與照顧上,終於贏得了《宋史》裏給她的一席之地,也使包拯和崔氏這對翁媳同入正史成為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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