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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台灣司法制度改革

台灣陪審團推動聯盟來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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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為推動台灣司法體制的改革,台灣陪審團推動聯盟訪問紐約,考察美國的陪審團制度。6月29日,該聯盟到訪紐約臺灣會館,受到各界僑胞的歡迎。

台灣會館理事長陳春蘭介紹,台灣至今沒有陪審團制度。有了陪審團,很多問題可以在陪審團當中抉擇,而不是由法官一個人決定。這是對人權的一個保障,很公平。陳春蘭敬佩這些律師能夠組團到處研究陪審團的好處。現在臺灣還差很遠,很多事情要改正。只有一個國家在司法、人權方面做起來,才是真正有前途、有自由民主的國家。

美國陪審團制度曾於2009年首度在台灣試行,至今已近5年。其倡導者認為公正的司法系統來源於陪審團的公正審判。

民進黨中央黨部發言人、人權律師黃帝穎說:「(中共國臺辦)張志軍在訪臺的過程,發生很多重大的人權問題。國內的警察,對住宿的客房破門而入,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在與律師協會(ABA)諮詢之後,發現在沒有搜索票和正當程序下,破門而入是違法的,這是馬政府所採用的方法。因為張志軍訪臺,政府就降低臺灣人權標準,對此我們提出嚴厲譴責。不應該讓臺灣的人權標準向中國看齊。」

台北市法家法律事務所律師鄭文龍說「我們明天(星期一)要到布朗士的地方法院,Marcus法官會接待我們聽陪審團的審判,星期二(7月1日) 也是。目的是學習陪審團如何選人,讓審判公正,沒有偏見,這是台灣需要學習的。明天還會去看夜間法庭,看美國的法官。」

「美國可以很短時間內判案,但也會很慎重,這是台灣要學習的。而台灣的法律程序,該快的很慢,該慎重的不慎重。我沒看過美國法官逼被告認罪。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常會逼被告認罪。被告不認罪,法官、檢察官甚至罵律師,在美國我沒有看到這種情形。在美國,可以看陪審團遴選、審判的程序。在紐約學習這種公正審判。」陪審團推動聯盟的鄭文龍律師說。

對於台灣司法體系內部的問題,鄭文龍律師的看法是:「第一,在台灣,法官貪污的問題很嚴重,而在西方有陪審團制度解決法官的貪污。在西方的民主國家,用陪審團制度解決法官的貪污。第二,一些判決很荒謬,法官判決時有偏見,他們被稱作恐龍法官,跟社會脫節。比如說,有個六歲的女童被強暴,法院判決說這不違反幼童的意願。第三,法官參與政治鬥爭與輿論審判的問題,在台灣,有陳水扁總統的案子,馬英九總統利用司法去鬥爭,檢察官集體宣誓要把阿扁斗倒,不然辭職。」

「快的話2、3年內有機會成為立法,但是立法通過後,還有一些準備,讓百姓知道,至少需要5年,大概在2022年上路。如果陪審團制度上路,台灣的司法制度會越來越文明。」鄭律師說。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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