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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贫富差距 连4年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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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5日电)主计总处今天公布民国102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显示贫富差距略为缩小,每户可支配所得差距为6.08倍,已连续4年下降。

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石素梅表示,相关政策均正面发展,估计可持续缩小贫富差距。

她指出,102年景气回稳,台湾地区全体家庭所得总额计为新台币9兆7936亿元,年增3.0%;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94.2万元,年增2.0%,剔除户量因素后,每人可支配所得29.4万元,增2.7%。

若以中位数衡量,102年每户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82.3万元,较101年增1.8%,每人中位数为25.0万元,增3.0%。

如依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将户数分为5组,102年最高20%家庭为188.3万元,年增2.0%,最低20%家庭每户30.9万元,增2.7%。

石素梅说,两者差距为6.08倍,已连续4年下降,较101年的6.13倍减0.05倍。

若依“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后计算所得差距倍数,102年为4.08倍,为民国89年以来最低,较101年的4.14倍缩减0.06倍。

她说,观察政府移转收支政策可缩小每户所得差距1.31倍,显示持续推动照顾弱势族群政策,有助提高家庭所得。

总计家庭与政府间移转收支缩减所得差距1.45倍,如不计政府移转收支,所得差距倍数为7.53倍,较101年减0.17倍。

为完整呈现政府各项社会福利措施所得分配效果,石素梅表示,主计总处另行搜集政府实物给付,并据以估算对所得分配差距改善效果。

总计102年政府实物给付总额901亿元,平均每户获益1.1万元,其中低所得组2.4万元,高所得组0.8万元。102年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6.08倍,加计政府实物给付后为5.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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