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故事,引發了對人性的看法的辯駁。
一對父女,出身窮困,此人為奴受盡欺凌,女兒被富豪奪身,境遇極為悲慘,後來此人因緣際合得以受到高官差用,成了商團要角,但是當他擁有權勢之後,父女都成為心狠手辣的人,為父的下手狠毒,殺人不眨眼,女兒則出賣其他女人給富豪恣慾。
有人咒詛的說,這樣的人該死,實在是太壞了。
有人同情的說,他們早期悲慘的遭遇,讓他們失去了對人的信任和愛心。
現實中,一些人會成為「壞人」,並不是他們一出生就是個壞人,甚至還是個好人,但是在遭遇困頓和苦難之後,心性開始轉變,為了生存、生活,他們必須在任何的「死角」與人爭鬥,無所不用其極的讓對手倒下,讓自己挺立起來。
因為退一步就粉身碎骨,死無其所,此時,仁慈和愛只會帶來滅亡。
所以他們的惡是來自於因果,是被惡劣的環境造成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境遇,或許他們也不會有此種的邪惡心性和罪孽惡行。
但是,當他們成為「壞人」之時,他們成了和害他們的人一樣的壞,在人際中勾心鬥角,陷人於死地,在社會中殘害大眾,遺禍全國。
像是綁架富商老闆謀財害命,賣毒奶粉、假油、餿水油害人殘疾、病痛一生。
這幾天台灣最大的新聞是「餿水油」事件,二十一個縣市中有十四個縣市淪陷,學校的營養午餐、軍隊的伙食都用了餿水油,莘莘學子、威武軍兵都長期的在吃這種會引起肝腸、腎臟、心臟、神經等等疾病的低劣油品。
他們的作為沒有可以原諒的空間,即使他們在過去曾經有過「變壞」的境遇。
因為對於受害的人而言,他們所受的是一生的傷害和永遠無法復起的死亡。
所以當毒草的種子成長為毒草之後,就必須割除,這是除去毒害唯一的辦法。
這二種觀點,一個是從人性著眼,一個是從現實察看。
我的觀點很簡單,「他們的過去值得同情,他們的現在無法原諒」。
同情是由於理解,明白他們會如此邪惡是由於環境造成,有他們「不得不」的原因,然而,由於他們的惡行,人們實實在在的受害了,這樣的行徑無法原諒,必於嚴懲,「不得」放過。
事實上,理解和同情,以及,嚴懲和不原諒,這二者並不相衝突。
理解和同情可以讓我們明白這種人性的成因,以及事件的因果。
不原諒和嚴懲可以讓正義伸張,讓受害者得以平復。
「他們的過去值得同情,他們的現在無法原諒」,現代法學中的「罪行法定」,就是這種思想的呈現。
當我們在聽過這個故事的時候,也是我們放空自己,思想自己的時候。
可以尋思自己目前在心性上和行為上的情況,了解自己的境遇和心理,然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調整,讓自己過得更快樂,更豐盛。@
編輯:方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