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9月19日訊】 一位前宜家公司(IKEA)員工因私自給禮品卡充值,被控5000元以上詐騙罪,被判3個月的有條件刑期。
星期二,列治文省法院法官裁決,20歲的牟尼(Dhevna Raksha Muni)獲得緩期12個月執行,並被責令賠償宜家公司19,585.67元。
據列治文皇家騎警阿什頓(Stephanie Ashton)透漏,牟尼被捕後宜家的預防損失辦公室進行了廣泛的內部調查。雖然她最初被控5項金額超過5000元的詐騙罪,但她只承認一項控罪。
宜家發言人弗里克(Madeleine Lowenborg-Frick)證實,牟尼已被解僱。◇
責任編輯:魏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