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不斷 610人員洩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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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章洪綜合報導)1999年6月10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中共專門為鎮壓法輪功成立了所謂的「6‧10辦公室」。今年以來,這個機構夥同中共執法機關在30多個地區不斷有計劃、有預謀的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
  
一名基層的「6‧10辦公室」工作人員透露,江澤民集團在作最後的掙扎,「6‧10辦公室」 對任何一名認為「不穩定」的法輪功人員,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手續進行關押。

雲港市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同一天遭綁架
  
據明慧網報導,9月17日,江蘇連雲港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及各個派出所出動所有警力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有的法輪功學員在家中遭綁架,有的在工作單位遭綁架。警察還闖入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進門就搶,搶走大量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個人物品。
  
2014年以來,中共持續綁架法輪功學員,發生了多起有計劃、有預謀的大規模綁架事件。大陸除西藏外的三十個地區(省、直轄市、自治區)均發生了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事件。
  
從7月1日到7月24日,大陸共有600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遼寧、吉林、山東、四川、黑龍江、河南、天津、甘肅、江蘇、陝西、廣西、重慶、北京13個地區發生30餘起有預謀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涉及被綁架人數不少於240人。

進入3月份以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大幅上升。據截止到2013年6月3日的明慧網資訊統計,3至5月份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人數至少1694人。比2013年同期1307人(數據來源:明慧網「迫害與遭惡報」)上升了百分之三十。
  
按照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共「6‧10辦公室」及執法機構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綁架,違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破壞了其法律的實施。

一個「6‧10辦公室」人員透露的秘密
  
一名基層的「6‧10辦公室」工作人員憑著一個人的良知和正義寫作和發表了文章《一個「6‧10辦公室」工作人員的覺悟之路》 。
  
他透露,在這段日子裡,江澤民集團必將作最後的掙扎,「6‧10辦公室」必然是主要的打手。上面的指令已經愈來愈明確:「6‧10辦公室」將擁有超越法律之上的更大特權。各地法輪功人員「教育轉化」基地要成為僅次於勞教所的地方,成為「準監獄」機構。「6‧10辦公室」可以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一名認為「不穩定」的法輪功人員,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手續進行關押。
  
據推算,目前「6‧10辦公室」至少擁有 15,000名人員。

「6‧10辦公室」由鎮壓法輪功的臨時性機構變為正式機構的原因

從公開的資料看到,中共省、市、縣以及基層的「6‧10辦公室」都是從2001年之前是臨時性的。「6‧10辦公室」是個類似「文革小組」的凌駕在法律之上的超級特權組織,其核心任務就是鎮壓法輪功。

從 1999年7月20日開始,集中共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江澤民調動軍、警、特務等中共「專政機器」開足馬力非法鎮壓法輪功,利用中共媒體舖天蓋地抹黑法輪功。然而這場以謊言為基礎的迫害不得人心,連中共內部許多人也消極對待,到了2000年下半年的時候,迫害已到了快難以為繼的地步了。

由於所有污蔑「定性」都沒找到絲毫證據,無法向國人交代。為了給繼續鎮壓製造接口,2001年1月,江澤民集團策劃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們仇恨法輪功,使得迫害升級。

如果對中央電視台的「自焚」現場錄像畫面進行慢鏡頭分析,可以看出很多疑點。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根據中央電視台的「自焚」現場錄像分析後指出,中共政府涉嫌一手策劃導演了這場「天安門自焚」事件。

「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臨時性的「6‧10辦公室」乘機變成了正式機構,地方上紛紛成立「6‧10辦公室」。山東省是開始迫害最早的省份之一,也是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山東省濱州市「6‧10辦公室」成立時間為「2001年2月12日」。

「6‧10辦公室」成為正式機構後,就能更有效地策劃、指揮和部署迫害,從而使得「自焚」後不久迫害達到了高峰,同時出現系統性地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

怕留證據 迫害指令改為口頭傳達
  
「自焚」真相被揭露前,中央「6‧10辦公室」很多迫害命令是紅頭文件下發到地方各級組織,文件內容極盡污蔑本事,其實是意圖煽動和欺騙下級在內的一切人對法輪功的仇恨,以維持迫害。隨著「自焚」真相的曝光,中共殺人害命、政府栽贓法輪功的邪惡行徑顯現,紅頭文件從此極少下達,改由各級「6‧10辦公室」頭目到上級集中開會傳達,個人記錄傳達後收回。到後來怕留下罪證,連會議都不允許記錄了,只是口頭傳達。所有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口稱執行的是上級命令。
  
美智庫報告揭中共「6‧10辦公室」黑幕

2011年9月16日,美國知名智庫詹姆斯頓基金會在其《中國簡報》中發表題為《6‧10辦公 室:監禁中國人精神》的報告文章,指出1999年中共黨魁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公室」,是未通過立法程序、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超越公檢法運行的一個非法特務組織。現在,「6‧10辦公室」已從專門迫害法輪功擴大到迫害中國的各種宗教和氣功團體;其目標是禁錮、改造中國國民的思想。

聽命中共「領導小組」
  
報告指出,「6‧10辦公室」是由中共而不是國家成立的安全組織,其成立源於中共傳統的「領導小組」。與其它領導小組的工作重點極其不同的是「中央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其原名「法輪功問題處理領導小組」;更名表明其工作範圍自1999年後擴大了。
  
「6‧10辦公室」作為這個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同時成立,並以其成立日期1999年6月10日命名。「6‧10辦公室」在國家管理系統之外運作,其成員由公安部外的中共便衣安全人員組成,以鎮壓法輪功精神團體為重點。領導小組制定政策方向,由「6‧10辦公室」執行。
  
中共成立「6‧10辦公室」沒有通過立法,也沒有條例正式介紹它的職能。

全國性的網絡結構 機構多部份與政法委重疊
  
「6‧10辦公室」與中共政法委緊密相連,成立了全國性的網絡,即使邊遠小城都存在活躍的「6‧10辦公室」分支。
  
前天津 「6‧10辦公室」成員郝鳳軍表示,「6‧10辦公室」的工作指令直接來自中共高層,然後下達到地區,這種機構多部份與政法委重疊。例如,李嵐清在 2003年退休後,江澤民的親信政治局委員羅干接手負責監督「6‧10辦公室」的小組,同時也掌管政法委。2007年,周永康取代他領導該小組和政法委。

「6‧10辦公室」直接參與虐殺、酷刑、性侵犯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幾名律師報告說,「6‧10辦公室」人員顛覆了中國法律規定的法官和監獄履行其職責的能力。江天勇律師說,妥協的法官們在審理法輪功案件中聽從「6‧10辦公室」的法外干預,而不履行中國法律。與此同時,高智晟、郭國汀、和王亞軍等律師報告稱,他們在勞教所、監獄和拘留所,試圖與當事人見面時受到「6‧10辦公室」的干擾,被禁止為當事人提供法律代理。
  
「6‧10辦公室」在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時直接起作用。在這個過程 中,「6‧10辦公室」大多不受中國司法和法律的最基本約束,經常採用根據中國法律是非法的手段。
  
各種可靠消息來源描述了「6‧10辦公室」人員直接參與了法外虐殺、酷刑、性侵犯,非法沒收財產。
  
例如,2009年的聯合國法外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在報告中指出,「6‧10辦公室」參與了奧運前被關押的法輪功 學員死亡案件。
  
此外,「轉化」很快成為了「6‧10辦公室」業務的主要目標,目的是使脅迫對象的意志崩潰,並使用包括身體和精神折磨、剝奪睡眠和操縱家庭成員等手段,使脅迫對像放棄修煉法輪功,對中共表忠心,並最終參與強迫轉化他人。
  
2012年三月,根據中共官方網站報導「6‧10辦公室」相關數據分析表明,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在全國發起了計劃從2010至2012年的「轉化」法輪功的新運動。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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