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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特殊天使打造屬於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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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十二年國教,身心障礙學生除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外,亦有專門為身心障礙學生量身打造的適性輔導安置升學管道,提供學生另一種選擇,保障其升學權益。

桃園市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分別在南、北區舉辦兩場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上午9時起於中壢國中辦理南區說明會,下午2時起則於桃園啟智學校辦理北區說明會。

向家長說明,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依照103學年度之辦理模式,以最小變動為原則,原103學年度簡章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今(104)年則將簡章修訂為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等三類,並將簡章聯合為一冊,以利查閱。

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與103學年度之相異處,以及應注意事項與報名所需繳交資料,降低家長之擔憂及疑慮。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後,得再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並保留適性輔導安置名額;若其他管道皆無錄取或放棄時,仍可回歸適性輔導安置結果,期讓身心障礙學生能有更多元入學之選擇與機會。

桃園市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為1143位(含實用技能班),報名人數共計807名;104學年度開缺名額則為1268名(含實用技能班),預計報名人數為1129名,開缺名額較前一學年度增加125名,學生預計報名人數則增加322名。

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申請時間自104年2月24日至3月6日止,國中應屆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可直接向學校辦理報名;已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只要合於簡章年齡規定且未參加過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也可向原畢業國中申請報名接受安置服務,繼續升學。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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