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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5诉求 矫正署长:人质安全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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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1日电)矫正署长吴宪璋晚间进入高雄大寮监狱与挟持典狱长和戒护科长的受刑人郑立德等人谈判,随后公开逐字念出嫌犯要求公布5项书面诉求。吴宪璋说,嫌犯保证两名挟持人质生命安全。

吴宪璋在晚间11时走出高雄监狱向媒体说明之前入监谈判结果,带来令人振奋好消息。他带着挟持人质的受刑人手写的两大张诉求手稿,并表示受刑人对一罪一罚和重罪假释无希望,因此铤而走险。

吴宪璋说,透过电话与受刑人深切恳谈,他们怕无法平反和假释,因此提出诉求,并希望能把诉求向媒体宣布,因此要求他带出书面诉求手稿,公开和准确的逐字念出他们的5大诉求,把过程和诉求让外界知道。

吴宪璋说,挟持人质的受刑人有掌上小型电视机,并表示透过电视看到他向媒体宣读公开他们的诉求,就会有下一步动作,会把手上人质释放。

至于是两个同时释放,还是一个一个释放,以及是否是明天早上释放,吴宪璋说,他们并没有说明,但要看到媒体报导,才会决定努力让事件落幕。

吴宪璋说,他们的诉求主要和官司、法案、刑期有关系。他以电话直接联系受刑人,他们除保证被挟持人质都平安,对于狱方的管理上并无意见和抱怨,只是希望他能协助公开说明他们的诉求。另外也答应只要公开他们的诉求,人质能平安获释。

吴宪璋宣读郑立德5点声明如下:1、陈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医,监所比他严重的就不能保外?为什么,因为我们是罪犯、活该关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吗?身为一个国家元首曾经当过律师的阿扁,难到不懂法律吗?他都知法犯法,却被你们说成政治犯吗?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办理一视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吗。

2、现在一罪一罚有人刑则40几年、50几年,这是现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报假释,但是都关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惨了,三振条例连报假释都不行,你们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经不见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证,独裁的道理,他说你有罪就是有罪,谁叫我们有前科、活该,什么是无罪推论,那只是说说而已,法官真伟大。

既然你们要给我关到死,那是不是该让我们有自主自给的能力,做了一个月的工作只有二佰元,买套内衣裤都不够,还要靠家人接济,我们活的尊严都没有了,还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杀、和拼了这条路。

3、我没有杀人却被判18年的杀人罪,18年对别人来讲只是个数字,对我来讲却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样的心情,谁来帮我们说话?

4、马英九你虽然不是个好的总统,但你却是一个很好的法务部长,再你还有能力之前,救救这些受刑人吧,谢谢您。

5、三振法案该改一改了,给人一点希望好吗,减刑为什么只减微罪重罪不减,你们是鼓励大家做小偷搞诈骗吗?即然要减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吗?讲难听点,不是都是罪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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