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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二十

前職員作證稱銀行高層對騙貸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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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國寶銀行涉嫌貸款欺詐案3月30日繼續庭審,由承認犯下一級偽造商業記錄E級重罪的國寶前貸款專員黃曉敏(Jane Huang)作證。她講述了自己是如何由一名貸款外行,到參與了50多筆房屋騙貸的過程。她也作證說,銀行高層了解這些手法。

黃曉敏自述自溫州移民美國,在美國接受了初中及大學教育,商業管理專業畢業後,想找與專業相關的工作無果。2009年5月到國寶銀行見工填職位申請表時,沒有相關職業技能的她原本以為只能做一名出納,但是國寶總裁孫儀文面試時告訴她,以她的學歷看,不必做出納,「做貸款員賺的比較多。很多溫州人貸款,你從溫州來,語言上比較方便。做貸款員有時賺的比我都高。」

黃曉敏回答檢方質詢說,銀行安排她在試用期內先做貸款程序員(Loan Processor),三個月試用期後,貸款申請部主管譚偉雄認為她可以做貸款員了,孫儀文又建議她坐在其他貸款員的旁邊,觀察他們怎麼貸款的,跟班見習一周後,她簽約成為貸款員,薪酬由每周固定300元(月薪1,200美元)變成傭金制,按貸款額的0.3%提成傭金。

黃曉敏記得她的第一筆貸款是50萬美元,提成的傭金是1,500美元。她當時替借款客戶填寫的月薪是5,000美元,被譚偉雄指正,說先扣完稅再發的薪資以帶尾數的居多,不應該是一個整數,黃曉敏於是「修改了客戶工資」,同樣不是客戶的真實工資。

黃曉敏說,貸款員手上有一本如何計算負債比率(Debt Ratio)的表格,按照43%的負債收入比標准,倒過來推算出借款人「貸款需要的工資數目」,達到這個標準銀行才會同意貸款。她先用鉛筆填上,由貸款程序員在銀行根據房利美的放貸指導規定開發的自動審批系統(Desktop Underwriter,簡稱DU)上審核,「貸款程序員將資料放入電腦,DU不批,就把檔案還給貸款員,貸款員換一個數字,再試。」工資一欄使用鉛筆的原因很簡單:「方便修改」。

DU如果通過,貸款程序員會聯系借款人的老板,提供借款人的工作證明(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 VOE),確認借款人的收入和工作職位。這時貸款員就要串通借款客戶,讓其老板按照編造出來的工資和職位回復銀行,務求這些資料「對得上」。

最後再由貸款程序員把所有的資料發送給審批員(underwriter)來進行終極審核,確定申請貸款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滿足所有貸款規則。黃曉敏作證說,她看到其他的貸款員也這麼做,包括她的主管譚偉雄也「把填好的VOE樣板給房地產經紀人」。有一次貸款員莉莉在銀行用打字機幫客戶填VOE時還被副總裁、首席信貸長王耀華撞見,王耀華還生氣的說「不可以在這裡填」。檢方通過這些質詢暗示陪審團,銀行的管理高層對貸款員騙貸手法其實「知情」。

黃曉敏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在國寶銀行工作一年多,完成大約50多筆貸款,其中40多筆是前貸款員余啟斌2009年底被國寶開除後留下的業務。今日辯方律師還將交叉盤問黃曉敏。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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