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法官說無罪無錯 為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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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8日訊】據明慧網報導,2015年3月2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非法庭審濰坊法輪功學員李茂蓮。法庭上律師作了無罪辯護,整個過程法官們幾乎啞口無聲,最後只說了一句:「沒有說你們有錯,也沒說你們有罪。」然後就宣佈休庭了。近日,李茂蓮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這是又一起典型的中共以司法形式迫害法輪功的案件。2014年10月8日,濰坊市濰城區符山鎮北樂埠村農婦李茂蓮,在臥龍街與騰飛路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濰城公安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濰坊看守所。2015年3月2日被濰坊市濰城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近日被宣判。

2015年3月2日庭審結束後,關注此案的民眾問代理律師,李茂蓮是否已被釋放?律師說:「釋放是我們的目的,就看法院的選擇了。」等待了二個多月後,法院對李茂蓮下了「有罪」判決。這一結果,除令家屬悲傷憤怒外,也令關注本案的社會各界大為失望,真可謂是中國法庭的悲哀和恥辱。3月2日庭審結束前,法官說:「沒有說你們有錯,也沒說你們有罪」,一句良心話,讓庭內庭外不少人對李茂蓮獲無罪釋放抱有些許期望。這一判決,難道真是本案主審法官及合議庭的由衷選擇嗎?

3月2日庭審上,法庭認定法輪功學員李茂蓮沒有錯,沒有罪,李茂蓮應當庭被釋放。但是,法官沒宣佈放人,只宣佈休庭。這無疑給日後判決結果蒙上了陰影。接下來,這樣一個「案由」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的法輪功案,拖了二個多月才遲遲宣判。這表明,對如何判決,內部有分歧,有爭執,甚至很大,難於統一。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深改決定」中,要求「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李茂蓮案的主審法官、合議庭都認定李茂蓮「沒錯沒罪」,但最後宣佈的卻是有罪判決。主審法官們的「獨立審判權」受中國《憲法》保護,「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誰能凌駕於其之上做非法判決?只有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法外機構」「610」,所以, 濰坊市「610辦公室」主任張志才應該是最大嫌疑人。

一直以來,對法輪功案的非法審判,都是各級「610」在起主導作用。從公安國保非法綁架、檢察院非法公訴到法院非法審判,訴訟程序的每一環節,都有「610」在後面操控督戰,一場場非法「庭審秀」,是「610」躲在幕後導演出來的。抓誰,公訴誰,判誰,判幾年,由「610」說了算,公檢法三家不依法辦案,而是按「610」的指示枉法判決。

「610」在哪?這個非法機構,始終暗箱操作,在對法輪功的非法審判上,像影子一樣無處不在。各地法院非法開庭時,「610」人員混跡在旁聽席上,用各種暗示遙控法庭。公檢法三機關背後,都有「610」鬼影,那的確是邪靈附體。

日前,兼任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的中紀委副書記劉金國被曝不再擔任「610」辦公室主任。分析認為,這是「610」被打的信號,「610」或行將瓦解。 那麼,各地的「610」辦公室也將在不久後解散,相關人員將會被追責。

清除「610」,應該是中國民眾、社會各界,尤其是司法界「誰辦案誰負責」的主辦人員的福音幸事。走出「610」的陰影,消除恐懼,很多人會憑良心秉公辦事,不再像濰城區法院的主審法官和合議庭那樣被推在火上烤,良心受煎熬而做出違心的選擇。法辦江澤民,取締「610」,是大勢所趨,正在水到渠成。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一定要看清時局,為自己留條後路,包括「610」的人。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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