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書慶:寫在張小玉被不起訴之後

代理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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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5日訊】6月5日晚8點40,接到張小玉弟弟四平的電話,告訴我他姐姐剛剛回家,說三門峽檢察院對他姐姐做出不起訴決定。後又跟張小玉聊了幾句,讓她把不起訴決定書拍張照片傳給我,她難掩激動之情,一再向我表達由衷感謝之意,也讓我代她轉告其他辯護人。本想和她多聊兩句,她的客氣反倒讓我不太自在,儘管對她來說發乎於內心,但於我來說,這都是辯護人的份內之事,不足掛齒。我讓她先好好休養幾天,然後匆匆掛了電話。

掛完電話,把消息發到群裡,讓一直關心她們夫婦的公民、律師也替她高興,後來又接受澎湃新聞記者簡短的電話採訪。然後沏一杯綠茶慢慢啜飲,全然忘了夜茶篤定會讓我失眠的種種教訓,說實話我有點激動,即便它也在意料之中,我想每個律師估計都會,哪怕他性格淡定如淵,我相信其他幾位辯護人肯定也是,尤其考慮到這個案子是一個涉嫌故意殺人的案子,嫌疑人是訪民,死者是個警察,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察又是死者的同事,這多種因素耦合在一起,注定這個案子非比尋常。

判斷檢察院可能不起訴,首先自然是基於案件事實。通過會見、閱卷可以確定沒有證據證明張小玉參與了該案,雖然有她和本案第一個辯護人常瑋平律師的兩段通話錄音被警方違法調取,但從通話內容和時間起止可以推斷這是案發後的通話錄音,儘管張小玉說的話似是而非,模稜兩可,也多次提到「我們」如何如何,但細聽下來依然可以判斷。考慮到當時案發過程電光火石,而死者和另外警察分別從車門的兩側意圖從車上分別把她們夫婦拉下車,狹小封閉的環境,案發過程又在須臾之間,如果警察沒有佩戴執法記錄儀,則案發過程只能依靠口供和證言。

辯護人一直以為警察佩戴了執法記錄儀,畢竟張小玉夫婦是老訪民,有被多次拘留的經歷,他們有超出一般人的法律意識,面對老訪民,執法應當更規範正當才行,何況案發前有死者不穿警服口頭傳喚她們夫婦遭到拒絕的前車之鑒,相信他們在強制傳喚時應當更規範,起碼要佩戴執法記錄儀以防不虞事件發生。

當時警察是否佩戴執法記錄儀,我曾問過張小玉,她說當時時間很短,根本沒注意,辯護人觀看了作為證據提交的所有監控視頻也看不清,是否佩戴無法核實,唯一確定的是偵辦方沒有向檢察院提交這份證據。沒有執法記錄視頻,唯一能證明張小玉參與許有臣捅傷警察致死的證據就只剩幾位警察的證言了,雖然他們言之鑿鑿說聽到了張小玉喊「捅他」,但張小玉夫婦卻從未承認,誠如在不起訴決定書中所載,她們夫婦都否認張小玉參與了該案。考慮到控方證人的身份,考慮到警察分別從車兩側意圖拉下她們夫婦的事實,假設,姑且是假設許有臣真捅了死者,考慮到捅的部位是死者下腹部,這樣比較低的位置,在加上張小玉身子被拉向另一側的事實,張小玉說自己沒有看到案發過程是完全可信的。

張小玉夫婦這次從北京回來,一是接訪的人說中站區委書記已經答應幫助協調解決她們一直上訪反映的問題,更重要是回來給兒子裝修婚房。說一個母親,一個牽掛兒子終身大事的母親,一個多次遭到拘留但一直溫和上訪的母親,一個有律師作為朋友的母親,突然之間她就慫恿他丈夫去買刀,慫恿他丈夫去捅人,這需要點想像力。

上面這幾層意思,在案件移交到檢察院之後,我曾多次向負責此案的李檢表達。有兩次當面,三次電話。第一次是和王興律師去複製視頻證據和訊問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第二次是我自己去複製補偵的證據,當時也提交了書面的不起訴法律意見。當然還有三次電話。

我能感受得到,負責此案的李檢是真正看了卷的,而且也能聽進辯護人的意見,所以就覺得張小玉有比較大可能不起訴。

考慮到此案的性質,它必定引人矚目。我們幾位辯護人,李金星律師、劉金濱律師、王興律師,常瑋平律師、劉浩律師,陳泰和律師、常伯陽律師都深感責任重大,說有如履薄冰之感也不為過。在代理此案過程中,也多有插曲,先是常瑋平律師直接由辯護人轉變為嫌疑人開歷史先河,並被訊問且遭野蠻對待,手機通話錄音也被提取,後李金星和劉浩律師在看守所門口曾被不明身份的人圍攻,劉浩甚至被打,我本人正常會見時也遭遇過一次傳喚一次被限制人身自由,我和劉金濱律師多次來焦作會見無功而返,不得已也起訴過焦作看守所,也多次遭遇警察粗暴對待,看守所一值班武警也曾放言要弄死我們。因為我和李金星、劉金濱、劉浩四位律師將張小玉夫婦疑似被打的照片發到網上,焦作看守所也分別向我們分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郵寄了要求處分我們的法律建議。

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訴權和我們律師的執業權,李金星、劉金濱、劉浩我們四位律師多次去過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檢察院、焦作市檢察院,打過的投訴控告電話更是無以數計。

後來因李金星律師太忙,他向家屬又推薦了王興律師代替他,劉浩律師因為轉所一直不能正常獲取法律手續,我又向家屬推薦了常伯陽律師。

感謝張小玉及其家屬的信任:

感謝各位辯護律師,正是我們相互砥礪,才勇敢無畏走過最艱難時光。

感謝曾為此案付出的蔣援民、張維玉、李仲偉、襲祥棟、姬來松諸位律師及記者石玉。

張小玉雖然釋放了,但許有臣估計仍然會起訴。現在許有臣辯護人面臨的情況可能更為棘手。希望大家一如既往關注該案後續。

在記憶清晰的時候記下來,不是為了張揚自己和他人的功勞,而是為了防止遺忘。遺忘,對個人來說經常成為個體悲劇的主因,對一個族群來說,亦復如此。

謝謝。

劉書慶律師
2015/6/7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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