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早有警覺 拒絕孟建柱的陞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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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日前,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建國不再兼任省公安廳廳長職務,意味着省級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長模式已結束。中共中央政法委在江澤民執政時期權力無限放大,江為了迫害法輪功並延續迫害政策,將其心腹羅干、周永康硬塞進中央政治局常委,架空胡錦濤。江派操控中共政法委,禍亂公檢法司,導致中國司法大倒退,司法亂象達到頂峰,同時後患無窮。據悉,胡錦濤曾在中共「十七大」阻止孟建柱進入政治局。

省級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長模式結束

中共湖南省委6月23日宣布,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黃關春任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並被提名為湖南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

財新網報導稱,這就意味著,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政協副主席孫建國將不再兼任省公安廳廳長職務,持續多年的由省級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一把手」的人事配置方式已告結束。

據財新記者統計,目前,在大陸31個省級行政單位中已有22個其公安「一把手」由政府副職兼任。

陸媒:中共十六大之後各級公安「一把手」升格

財新網報導說,公安「一把手」由中共同級黨委政法委書記兼任的現象,可追溯至中共「十六大」之後的2003年。當年11月18日,中共當局出台相關文件,稍後的全國公安工作會議執行,全國公安廳局長進入同級黨委政府機構由此展開。

各級公安「一把手」升格的過程中,在省級地方,由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一把手」逐漸成為普遍現象。例如,2010年,曾有14省份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一把手」。但是,公安機關「高配」的方式屢受爭議,被指影響司法公正。由於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一把手」,往往導致「公安獨大」,影響公檢法三家的法定關係。

對於省級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長模式結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首先,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長問題肯定是比較大的。因為政法委是黨的機構,是協調公檢法的。如果政法委書記和公安「一把手」兩個職位放在一起,而政法委書記一般又會高配常委等職務,這就會影響司法的獨立性。如果政法委書記有傾向性,就會影響法院的獨立審判和檢察院的獨立起訴。第二,鑒於周永康的教訓,上述人事配置方式的變化是要糾正過去社會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

喬石主張中共政法委務虛

中共政法委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各級黨委政法領導小組,1980年成立中央及各省市縣級政法委,主管中共黨內的情報、治安、警衛、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雖然是統管公檢法,但只是在政策層面做指導,不介入司法正常程序和具體個案。

1988年中共進行所謂機構改革,實行黨政分開。中央政法委同年5月19日被撤銷,同時中共成立了中央政法領導小組,職能大為削弱。

江澤民1989年上台後,出於對「六四」的恐懼,1990年3月中共又恢復設立中央政法委。1991年2月,中共成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與中央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不過在喬石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該機構的辦公室沒有獨立門面,只是設在公安部內,由公安部長兼任秘書長,只有很少的專職人員編制。

當時的中共公安部長只是正省部級,與國務院系統的其他各部部長,特別是與國家安全部部長和司法部部長都是平起平坐,而最高法院院長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則是副國級,與國務院副總理及國務委員平級。

2012年初夏,大陸官方出版《喬石談民主與法制》。當時財新網發表署名文章表示,官方發行喬石的書,是重溫並且解讀喬石關於法制等一些事務的體悟與見解。文章說,喬石認為,政法委應當求實務虛論大事,主要研究社會治安的現狀、趨勢與應對新情況的對策與部署等等。

江澤民製造制度之惡 令中共後患無窮

從江澤民開始,中共兩任政法委書記都「入常」。中共政法委權力惡性膨脹,其心腹鐵桿羅干、周永康把持政法委,將政法委操控成為架空胡錦濤的一個「務實」的「獨立王國」,完全改變了此前政法委的性質。

江澤民1999年為鎮壓法輪功,成立「610」辦公室,與政法委合署後,「法外授權」的權力越來越大,統管國家公、檢、法等「法權」部門,成為「第二中央」權力機構,也成為江派的一個獨立王國。

在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上,羅干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並於次年升任政法委書記。

江澤民在1999年鎮壓法輪功後,一直恐懼受到清算。在2002年其不得不退休時,一是硬要留任中共軍委主席以掌握軍權,二是安排親信鐵桿控制政法委,延續其迫害法輪功的政策。

中共「十六大」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時,將政治局常委會的編制從7人增至9人,將羅干硬塞進常委,羅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分專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整個機構自然也水漲船高,成為和中央書記處、中紀委平起平坐的正國級機構。

羅干進入政治局常委會之後,胡錦濤擔任總書記的十年也是被江澤民勢力架空的十年。這十年也是中央政法委權力和權限惡性膨脹的十年,身為總書記的胡錦濤在欲左右公檢法時卻因為中間隔著一個身兼政法委書記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於所謂的「黨內分工」。而這兩屆政法委的副書記都是公安部長,形成了公安部長有權命令和指揮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荒唐局面。從那以後的地方各級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級公安廳、局長出任,黨內身分當然是同級黨委常委。

江澤民一直在物色能接替羅干的人選。江澤民、曾慶紅竭力提拔周永康。在2002年中共「十六大」上,周永康晉陞中共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

周永康於2002年底從四川被調入北京,擔任羅干的副手管政法,並兼任大批職務。周作為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還同時兼任中共公安部長、黨委書記、武警部隊第一政委、國家禁毒委員會主任等職。周永康成為繼華國鋒之後,中共25年來首個由政治局委員兼任的公安部長。

羅干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退下,瘋狂迫害法輪功欠下血債的周永康接替羅干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江澤民硬塞進中共政治局常委,進入中共決策層,藉以控制公安、司法系統,繼續維持由江一意孤行推行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外界評論認為,這是江澤民為其退下而布局。

2014年中共官方媒體《新聞週刊》刊登過一篇題為《詳解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文章,文中說:「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使得檢察院、法院的獨立辦案、獨立審判時常受到干擾,多年來一直飽受爭議。」

文章中不點名地批評了正是在江澤民的權力頂峰階段的時代,也就是1999年,政法委則被進一步定位為「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文章表示,2003年年底以後,一部分地方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也有一部分政府副職以及助理兼任公安局長。還包括的第三種情況是,政法委書記儘管不兼任公安局長,但同時擔任公安部門的黨委書記,使得公安部門的地位得以提高。

不少人擔憂,政法委書記與公安局長互兼,將可能導致案件協調成「鐵案」,檢察機關無法進行偵查監督,而法院在被協調的情況下,實際上是按照公安局長的意圖,無法做出獨立的法律判斷。

浙江某市檢察院檢察長苗力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司法權被協調的後果是,原則不復存在,只要案件被協調,最後都聽政法委的,而政法委書記很多時候又是公安局長,所以歸根結底是聽公安局的。」

評論:胡錦濤拒孟建柱進政治局

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高新的文章表示,江澤民在準備退位的同時製造出了一個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身分兼任的公安部長,絕對稱得上是極其陰毒的做法。即使站在中共的立場上也稱得上是極其惡劣,後患無窮。

胡錦濤擔任總書記五年,雖然無可奈何地讓周永康「按部就班」,由政法委副書記升任書記,由政治局委員升任政治局常委,但同時還是走了對政法委「限權」的第一步,即在周永康交出公安部長兼職之後,不再令繼任公安部長進入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

胡錦濤拒絕曾慶紅安排接替周永康政法委書記職務的時任公安部長孟建柱進入十七屆政治局、「全面接替周永康」的動議。

江派陰謀失敗 政法委被降格

江澤民集團處心積慮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住其手中的權力。江澤民、曾慶紅、周永康早已密謀中共「十八大」時讓薄熙來進入政治局常委當上中共政法委書記,再用兩年時間在全大陸推行「唱紅打黑」,然後從習近平手裡奪權。只是「人算不如天算」,2012年王立軍逃館後,政變計劃被曝光流產。結果是江派大勢已去,其鐵桿薄熙來、周永康先後被判無期徒刑。

中共十八大孟建柱以政治局委員身分接任中央政法委書記,顯示在中央高層中,持續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局面被改變,政法委被降格。

目前,絕大部分省級黨委政法委書記由省級黨委中的一名常委兼任,貴州、浙江、湖北、內蒙古由省委副書記兼任政法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書記鄧小剛兼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2015年四分之一省級公安一把手調整。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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