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當庭舉報書記 吉林通化兩前高官內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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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5日訊】近日,中共吉林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令人關注的是,田玉林在審判期間,多次舉報通化市委原書記劉保威,指其操縱股票、侵吞國有資產。

據陸媒財經報導,田玉林家屬稱,田玉林與劉保威一直不和。田的辯護律師趙運恆表示,今年3月田玉林寫完舉報信後,將其提交給了合議庭。庭審當天,田再次舉報了劉保威。

舉報材料中,田玉林披露,劉保威曾於2012年決定停建通化江南客運站工程,將該地低價轉讓其友人,並在工程建設中收受賄賂。此外,田玉林還舉報稱,劉保威有侵吞國有資產、操縱股票等問題。

趙運恆稱,田玉林表示舉報材料遞交後並無紀檢部門就舉報內容找他談話。法院判決書則稱,「田玉林揭發他人犯罪的線索材料現無法查證屬實」。

據悉,劉保威在田玉林審判期間,於2015年4月22日,被調離通化市委書記一職,調任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去年4月10日中午,吉林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在通化一家賓館,被吉林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次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此消息。同年11月14日,松原市檢察院對田玉林提起公訴。

近日,田玉林案在松原中院一審宣判,田玉林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最終判決認定,田玉林任通化市副市長、代市長、市長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務折合人民幣4,422.759萬元。其中索取數額為3,574.7548萬元,收受數額為848.0042萬元。

目前,田玉林已經上訴至吉林省高級法院,等待二審開庭。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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