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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不動產說明書10月上路 凶宅淹水必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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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不動產交易往往是糾紛頻繁,內政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10月1日正式上路,屆時凶宅、工業住宅、夾層屋、土地使用管制等,甚至連周遭300公尺是否淹水紀錄等都將列入記載事項。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主要分為土地(素地)、成屋及預售屋等3類。土地(素地)部分,需揭露土地使用開發限制情形,例如:土地是否位屬山坡地、是否屬公告禁止開發或汙染管制地區;成屋部分,經紀人需進行凶宅調查並載明結果,包括產權持有期間是否發生兇殺、自殺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等的調查,另建物目前使用管制情況,包括是否為工業住宅、是否夾層屋,甚至周遭300公尺範圍重要與嫌惡設施都應詳實記載;預售屋部分,需載明基地毗鄰建案有無影響日照權及周遭是否有無淹水紀錄等。

地政處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者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買方解說,並在買賣雙方簽訂契約書時,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雙方,不動產說明書就視為契約書的一部分。地政處提醒民眾,不論是簽訂買賣或租賃契約,應詳實審閱不動產說明書,確保自身權益。

對於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增列事項,民眾如有使用需要可至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地政作業-文件下載專區下載,網址:http://eland.chiayi.gov.tw/FileDownloadListC703.aspx?Pindex=2&http://eland.chiayi.gov.tw/FileDownloadListC703.aspx?Pindex=2&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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