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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監挾持案 典獄長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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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高雄監獄2月發生全國首宗囚犯挾持典獄長、最後6名囚犯集體舉槍自戕事件,高雄地檢署9月30日偵查,認定典獄長陳世志與副典獄長賴政榮,下令部屬派車給嫌犯,乃因暴力挾持生命危急,且6名囚犯終未順利脫逃,認定不構成《刑法》縱放人犯罪,判2人不起訴;且6名囚犯因已死亡也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當時陳世志遭囚犯挾持,因生命受威脅,無法抵抗,因此下令派車;而6名囚犯直到自盡,都未脫離監獄範圍,不算脫逃成功,《刑法》縱放人犯罪不處罰未遂犯,因此2人不予起訴。

檢察官林俊傑補充,檢方調閱監所人員通聯紀錄以及金融帳戶,均未發現有人與6名囚犯資金往來,無共謀或幫助逃獄之嫌。

對於陳世志自願換囚,法務部當時做出第一份調查報告讚其勇於任事;但隨後第二份報告反指陳世志反應慢,貿然趕到卻被挾持,使全監陷入無指揮狀態,認定陳有損矯正機關聲譽,遂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獲知判決後表示:「尊重檢察官的認定。」◇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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