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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試行新法規 限制樓盤高度和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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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萌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安德魯斯政府近期推出新法規,限制驟增的高層住宅樓以及密度過大的樓盤。相關規定引發眾多開發商不滿。

維省規劃廳廳長韋恩(Richard Wynne)簽發了這項新法規。新的密度限制可能將顯著減少未來樓盤的高度。如果開發商在限制區內建樓,高度將被限制在24層以內;如果開發商選擇修建更高的樓盤,則需要提供包括開放空間在內的補償區域。
這項臨時法規已於9月4日午夜生效,在進行公眾諮詢後,議會將在2016年9月進行立法表決。在此之前,該臨時法規一直有效。這是工黨政府執政以來在規劃領域實行的最重大改變。墨爾本中心商務區眾多高樓的批准因此受限。如果一棟樓的設計違反規定,開發商則需要向規劃廳長以「特殊重要性」為由申請批准。

新的密度限制意味著,如果即將建成的墨爾本第一高樓「澳洲108」現在才開始規劃,那麼只能建43層、而非100層(317米)。如果為了100層的方案得到批准,那麼開發商就需購買比原樓盤大兩倍的地皮(大部份將不能建新樓盤),否則項目只能「縮水」。

在新法規下,墨爾本市議會也將在批准摩天大樓的決策中擁有發言權。道爾(Robert Doyle)市長對此表示「大力擁護」。此外,維省政府還將對中心商務區的部份地段推行強制高度限制,並明確規定高樓之間的距離。

墨爾本市議會一名資深僱員提供的一份報告顯示,市中心在建公寓樓的密度是香港、紐約和東京等城市所允許最大密度的四倍。報告說,2014年墨爾本開發的大型建築平均容積率為37:1,但是位於伊麗莎白街和A’Beckett街拐角處的My80樓的容積率是47:1;位於皇后街的墨爾本塔(Tower Melbourne)的容積率達到65:1。但隨著新法規的推行,未來中心區的樓盤容積率將保持在24:1。

韋恩說,目前適用於市中心樓盤項目的法規已經實施了30年之久,他說:「需要重新評估建築法規,以確保規劃方案符合墨爾本目前的開發規模和密度。」

新法規的其它內容包括:每平方米土地面積只能建造24平方米以內底層面積的建築;推行為期一年的高度限制;擴大建築物之間的樓距;採光和通風控制。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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