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高官金道銘被判無期 受賄超1.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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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10月1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金道銘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金道銘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超過1.23億元人民幣。

金道銘被判無期徒刑

2016年10月14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宣判金道銘受賄案,對被告人金道銘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金道銘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判決書表示,經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金道銘先後利用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煤礦資源整合、職務晉升、紀檢調查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3781389億元人民幣。

判決書還提到,金道銘到案後,檢舉他人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有立功表現,因而酌定從輕處罰。金道銘受賄一案在今年2月24日開庭審理,金道銘當庭表示認罪。

2014年2月27日,時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金道銘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落馬。

金道銘,現年63歲,北京市人。2006年起仕途轉往山西,先後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2014年1月22日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年2月27日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落馬,上任新職僅僅36天。

金道銘貪腐、好色

據陸媒報導,金道銘是由於山西多名老幹部的聯名舉報而最終被派駐山西的中央第六巡視組揪出,舉報問題集中於涉嫌縱容政商人物、情人的貪腐行為及為他人「收錢消災」與煤焦領域的權力尋租等,其中便有插手山西富豪、山西金業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5年前的偷稅案的處理一事。

報導稱,張新明與周永康案牽連,此人又是山西官場地震中最核心的人物,2014年落馬的三名山西(前)高官金道銘、申維辰、宋林均與其有牽連。

還有報導稱,金道銘被查是因涉及周永康之子周濱主導的前呂梁市市長丁雪峰買官案,以及在山西期間,涉嫌包庇山西多宗大案,甚至涉嫌參與保護山西黑社會老大,從中撈取利益。

此外,在中紀委對金道銘的「雙開」通報中有一條「與他人通姦」。有海外媒體引述山西省紀委官員披露,金道銘的情婦在獲知金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前,就已攜帶金所送的價值逾億元人民幣的首飾及數千萬元人民幣現金潛逃。

報導稱,中紀委和省紀委的官員趕至金道銘情婦的住所,屋中僅留下的瑞士名牌手錶盒子就有六十多個。金道銘涉嫌包養多名情婦,其中有情婦在山西從事房地產開發,常有企業主動與其情婦合作。

財新網曾披露,山西有一對胡氏姐妹花成立了至少7家公司,在結識金道銘之後突然高調崛起。她們在太原開發房地產,太原著名的雙子樓項目,她們以1,000多萬元人民幣買下繁華街邊的黃金地皮,從國有煤企借得5億元人民幣開發,此後又將雙子樓以15億元人民幣總價分別賣給兩家不同的國企,空手套現超過10億元人民幣。

金道銘名登惡人榜

金道銘在擔任山西省委副書記時,兼任山西省「維穩領導小組組長」,「610」系統頭目,2011年又曾兼任該省政法委書記。期間,金道銘緊隨周永康積極迫害法輪功。金道銘任政法委書記期間,在全省布置舉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金道銘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同時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山西省「610」非法舉辦的強制洗腦班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用非法手段拘禁強製法輪功學員「轉化」(即放棄信仰)的犯罪場所。2012年10月、11月太原新店洗腦班第三期,其責任人就有當時任山西省政法委書記的金道銘。

報導說,這些強制洗腦班通常用軟硬兩手迫害法輪功學員,威逼利誘,利用家人要挾,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煉功;對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就開始採用「硬」辦法,施以各種肉體、精神的虐待和摧殘。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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