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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平方呎以上大樓 或需按年提供能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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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根據之前的法律,如果大樓的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呎,房東要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在每個大於1萬平方呎的出租空間安裝分電表。而新的法律(Intro 1160)要求建築面積超過2.5萬平方呎時,房東就要在每個面積大於5,000平方呎的出租空間,安裝分電表。

另外,對於以前規定的,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呎的房東,每年要向市政府提供水、電使用報告,以便後者對同等大小的大樓能源效率進行比較。新的法案(Intro 1163-A)要求更嚴格,要求建築面積大於2.5萬平方呎的房東就有義務每年提供報告。

Intro 1160號法案的發起人、市議會環境保護委員會主席康斯坦丁尼(Costa Constantinides)表示,該法案有助於紐約市實現,2050年前減少80%碳排放的目標,「70%的碳排放來自大樓,養成可持續的能源消費習慣,將有助於建少碳排放。」

上述兩項法案均已在市議會通過,但要經過市長簽署以後,才能成為正式的法律。一經簽署,將會立即生效。◇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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