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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變相廣告難辨識 加監管部門擬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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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網絡時代社交媒體日益興盛,影響力日益巨大。網絡的廣告手段也更趨巧妙隱蔽。

據CBC報導,許多企業日益將廣告從報紙電視等傳統形勢轉向網絡廣告,其中一個重要廣告手段是由網紅(social media influencers)通過博客、評論和推薦等各種形式,向粉絲和其周圍人推薦產品或服務。和傳統廣告相比,這種廣告由熟人或偶像推薦,更隱性,更具欺騙性,由此帶來監管問題。

網紅也有大小

多倫多居民帕爾瑪(Casey Palmer)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是個小有名氣的網紅,為研科、美國幫寶適(Pampers)紙尿褲和Subway等企業或商家寫正面評論,在自己的粉圈內推薦這些品牌,經常在臉書、推特、Pinterest、Snapchat和Instagram等社交媒體上發育兒、旅遊和科技方面的帖子,還開了一個Casey Palmer-Canadian Dad博客。當然,所有這些,主要目的都是為企業或商家宣傳廣告,只是粉絲不知道而已。

帕爾瑪目前共有1.5萬名追隨者,和有8,700萬粉絲的美國超級網紅卡戴珊姐妹(Kardashians)比,只能小巫見大巫,儘管如此,其影響力仍不容小覷。最近在多倫多開了家網紅招募辦事處的佛羅里達州Izea公司執行總經理漢培爾(Tiffany Heimpel)女士說,帕爾瑪在爸爸粉圈中影響力相當大。她還說,她的公司會叫網紅們公布哪些帖子是拿錢帖。

帕爾瑪和漢培爾均談到,加拿大市場有些網紅不透明。帕爾瑪說,從他開始當網紅那天起,就在博客中貼出免責聲明,覺得如果讓人看起來像騙子,就會失去網紅影響力。

網紅變相廣告需監管

網紅們一般不會向粉絲公開自己與廠家/商家之間的交易,消費者團體和監管部門認為,這種做法是變相廣告。最近,美國網紅卡戴珊家族一幫人,被美國消費者團體Truth in Advertising(TIA)投訴在網上發了近100個廣告帖,卻沒標明是廣告帖。

TIA的帕騰(Bonnie Patten)女士說,變相廣告起作用,才會被商家和網紅們利用。網紅們拿到產品推銷報酬,消費者卻不知情。粉絲們如發現心中偶像發發廣告帖就可得成千萬上萬的報酬,會漸漸不再信任網紅,網紅廣告信任度會大打折扣,因此消費者應該有知情權。

TIA呼籲,一旦發現有企業用網紅做欺詐廣告,應立即罰款。帕騰說,和卡戴珊姐妹有實際關係的30多家企業,應確保廣告帖得到及時更正,欺騙消費者的應交罰款。

截至目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已向使用網紅做變相廣告的企業發出警告信,其中,Lord & Taylor、Cole Haan和華納兄弟(Warner Brothers)等企業和品牌正面臨相關調查。FTC還建議,所有廣告帖應標注#AD字樣。帕騰說,儘管消費者不一定清楚#AD標注是什麼意思,但在目前來說可能是最好辦法。

加拿大也有類似行動。加拿大廣告標準法規主管部門上月修訂廣告標準指南,要求網紅發的所有推薦和評論帖,必須明確公開與產品和服務廠家之間的廣告報酬協議。加拿大競爭局在給CBC新聞聲明中說,對電子經濟領域的變相廣告執法,勢在必行。目前競爭局在密切關注這一市場,發現違規者最高罰款1,500萬。◇

責任編輯: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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